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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取消稅收優惠審批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9:19 京華時報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于取消部分地方稅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取消了“關于房地產開發商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的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要求,停止1989年下發的629號文件中關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納稅確有困難的,在計征土地使用稅時地方稅務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行政審批權限。 國家稅務總局地方司有關人士表示,為了抑制投資過熱,促進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近年來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特別加強了土地的管理,但一些地區和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亂占濫用土地的現象依然嚴重。收回地方土地使用稅征收審批權限,將提高土地持有成本,防止囤地現象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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