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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康:大銀行必須建立賠罰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3: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苗燕 2007年上半年,中、農、工、建、交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案件發案量和涉案金額均呈現大幅下降。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近日召開的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今年上半年,5家銀行共發現案件53件,案件總數同比下降58%;百萬元以上案件數量為18件,大案數量同比下降51%;涉案金額為3.85億元,同比下降69%;風險金額為3.64億元,同比下降52%。同時,各家銀行上半年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范案件損失金額4.5億元。各行還加大了陳案查處和自查發現力度,上半年共查處2005年以后的陳案36件,占案件總數的67%,累計自查發現案件32件,自查發現率60%。銀監會同時要求,對于百萬元以上案件,不管案件的破案程度和追贓情況如何,都要按上追兩級的要求先追究領導責任。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強調,各家銀行要正確認識案件形勢,準確把握案件發展趨勢,對新出現的案件和反復發生的同質同類案件,要加強防控力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 劉明康要求,各大銀行必須建立“賠罰”制度。即員工因違規、失誤造成的損失按規定賠償;要建立案件責任人處罰制度,使違規、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獲得的非法收益。要建立“走人”制度。對案件責任人和相關知情人撤職或除名,不能姑息養奸。此外,還必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各種案件線索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和移送,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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