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基層審計機關在反腐敗中的作為(07-7-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17:43 審計署網站
審計機關是國家專門設立的經濟監督機構,依據《憲法》和《審計法》的規定,對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維護經濟秩序、保證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對相關權力的監督、遏制腐敗、促進廉政建設是各級審計機關的主要任務,更是基層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當前社會腐敗現象的特征和反腐敗斗爭的客觀要求,以及基層審計機關自身具備的專業特長、職能優勢和客觀公正性、獨立性等特點,都決定了基層審計機關能夠在反腐敗斗爭中有所作為。一、基層審計機關能在發現腐敗中有所作為及時發現和揭露腐敗,是基層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和職能優勢之所在。經濟領域中的違法犯罪是當前腐敗現象的主體,而且大案要案居多,違法犯罪手法呈多樣化、智能化發展趨勢,案件隱蔽性強,潛伏時間長。但是,凡是經濟領域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一般都會通過資金往來和賬目反映出來,因此,基層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通過采取適當的技術方法,便可查出貪污、行賄、偷稅漏稅、造假賬、私設“小金庫”,以及損失浪費等經濟犯罪行為,同時基層審計機關身處基層,機關工作人員熟悉社情民意,更容易及時發現腐敗案件的線索和信息。近幾年,基層審計機關通過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單位、重點項目和專項資金的審計,發現了大量的腐敗問題和案件線索,向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移送后,腐敗分子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和刑事處分,為經濟領域的反腐敗斗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二、基層審計機關能在查處腐敗中有所作為基層審計機關第一位的責任是發現和揭露問題,爾后還要依法查處。對發現的腐敗嫌疑,基層審計機關都應將其作為重點予以追蹤審計。對追蹤查實的腐敗行為,則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一是對于基層審計機關處理權限內的腐敗行為,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審計決定的方式,直接做出通報批評、罰款和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理。二是對于基層審計機關處理權限以外的腐敗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并視情繼續參與查證。實踐證明,“審計機關先行突破,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協同作戰”的辦案思路是卓有成效的,符合目前反腐敗斗爭的客觀要求。近年來筆者所在局先后參與了多起經濟案件的查證工作,通過深入的審計調查,查清了嫌疑人的違法犯罪事實,對案件的突破、定性及擴大戰果發揮了重要作用。三、基層審計機關能在預防腐敗中有所作為近幾年來,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針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部位和環節,各級黨委、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決策、部署。為了保證和促進這些決策和部署的實施,基層審計機關應從反腐敗斗爭的大局著眼,由過去單一的事后審計逐步向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相結合的的方面轉變,堅持“審、幫、促”相結合,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途徑,特別是通過對經濟領域里帶有普遍性、傾向性或者某些制度、政策方面帶有缺陷性的一些重要問題的研究分析,努力找出產生腐敗問題的背景原因以及與此相關的體制根源、制度根源,在及時反饋各類審計信息的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在體制改革、制度完善、加強管理、健全機制等方面的建議,為當地黨委、政府的相關決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據,起到了極好的參謀助手作用。四、基層審計機關能在權力監管中有所作為從根本上說,腐敗是一種對公共權力的濫用,其本質特征是拿權力或原則作交易,侵吞國家和集體財富,為個人撈取好處,其結果必然構成對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破壞和對社會生產力的阻礙。從最近幾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中不難看出,多數大案要案都是掌管經濟實權的行業、部門、單位和領導干部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單位和個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黨政部門尤其是領導干部肩負的發展經濟的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從當前財經秩序方面存在問題中我們不難發現,腐敗行為都與少數領導沒有正確行使權力和認真履行職責有關。腐敗分子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權權交易等屢屢得逞并且無所顧忌,在很大程度上又反映出對領導干部管理松懈,監督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黨的十六大報告從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強化對權力制約和監督、防止權力腐敗的高度,賦予了審計機關更重要的職責,突出強調要“發揮司法機關和行政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因此,基層審計機關參與反腐敗的工作領域必須從一般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擴展到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建立良性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在推動民主政治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有所作為。第一,要在審計監督過程中關注領導干部的決策行為。要重視信息分析,及時提出促進管理和改善決策的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第二,要推進基層審計機關對權力監督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充分利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這個工作平臺,完善責任評價體系,努力讓經濟責任審計成為對領導干部實施權力監督的有效機制;第三,要從反腐敗的角度積極推動法制政府的建設。要推行審務公開制度,對一些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典型案件適時適度進行揭露,不斷增強審計過程的透明度,讓社會公眾通過對審計過程和結果的關注,參與到對權力的監督制約中來。五、基層審計機關在反腐敗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一是要突出重點。無論是審計機關制定審計工作計劃,還是審計組的工作及審計過程都應該突出重點。只有突出重點,才能有所突破、有所作為。二是要有強烈的辦案意識。審計過程也是反腐敗的辦案過程,要跳出就賬查賬的框框,從社情民意中掌握信息,從非會計資料中尋找線索,從多角度研究分析問題,查證事實,這樣才能發現問題,有所收獲。三是要有嚴謹細致的作風。基層審計機關人員少、任務重,審計項目不深不透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反腐敗斗爭是嚴肅的,來不得半點馬虎,基層審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將嚴謹細致的作風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既發現問題,又避免風險。四是要加強配合。基層審計機關發現的經濟案件線索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或檢察機關,爭取有關部門(機關)及早介入,彌補審計手段的不足,努力使案件有更大的突破。(作者:河北省永年縣審計局 段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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