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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反壟斷法草案 允許做大做強防止集中壟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4:31 法制日報
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反壟斷法草案 允許做大做強防止集中壟斷 本報北京6月25日訊 記者楊傲多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今天下午分組審議了反壟斷法草案。 全國人大代表劉慶峰說,反壟斷法現在是企業界非常關心的法律,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建議增加一條“沒有正當理由,在處于市場支配地位的商品中捆綁其他商品或免費搭送其他商品,嚴重影響被捆綁商品或搭送商品的市場秩序”。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應松年就反壟斷法草案提三點意見。他說,第一,草案第9條國務院要成立反壟斷委員會,第10條談到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這兩者之間是連續的,還是各管各的?應松年建議,可以把兩方面結合起來,在國務院成立一個反壟斷委員會,反壟斷委員會下面再設一個執法機構。第二,建議第46條的法律責任要進一步完善,要和前面第3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里所說的各種情況都相對應,都有具體的法律責任。第三,第50條,行政壟斷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由同級或上級機關進行糾正處理不太合適。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尤仁提了四條修改意見。他說,第一,建議明確第20條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以利于執行。第二,建議在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經營者集中的申報申請過程中,應該引入聽證制度,在第4章增加有關聽證制度的規定,以確保反壟斷執法機構能夠聽取經營者的合理意見,確保經營者的意見反饋渠道順暢。第三,建議增加“責令停止、查封或者扣押相關財產、凍結銀行賬戶資金等調查權力和措施”。第四,建議增加行政機關、公共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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