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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草案有望提交表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 17:24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李亞杰、周婷玉) 旨在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法草案,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審。這部法律草案有望幾天后提交表決。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勞動合同法草案進行三審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三次審議稿逐條進行了審議。 草案堅持強調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規定“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同時,明確勞動合同法草案可部分適用事業單位,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草案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另外,草案還明確非全日制用工工資標準。草案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同時,勞動合同法草案還增加相關條款,要求將職業危害和防護措施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2005年12月,勞動合同法草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布勞動合同法草案廣泛征求意見,共收到全國各地群眾對這部法律草案的意見19萬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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