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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來鑫于庭審當天悄悄注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4:56 新聞晨報
公司股東昨返還兩項合同款,并答應原股東愿繼續承擔責任 □記者毛懿 晨報訊 庭審當天,不具備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相關資質的上海股來鑫投資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悄悄將公司注銷。即使公司注銷了,原公司股東一樣需要承擔責任。昨天,年過半百的滕女士和吳女士終于從原股來鑫公司股東的手中,分別領取了返還的合同款3萬元和5萬元。 去年10月,滕女士與股來鑫公司簽訂了委托咨詢理財合同,向該公司支付了3萬元,并約定如果盈利超過100%后再付2萬元。4天后,股來鑫公司登上了市工商局的違法經營曝光名單。滕女士與股來鑫公司交涉,可股來鑫公司一直不肯返還合同款。聽了他們的薦股,滕女士投入20余萬元買進的2個股票虧損了20%。滕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她與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并由公司返還3萬元,同時賠償經濟損失48333.23元。股來鑫公司表示,公司收取滕女士3萬元是購買軟件的費用。 就在今年5月15日庭審結束后,法院在向相關工商部門的調查中發現,股來鑫公司已于5月15日庭審當天注銷。公司在注銷清算報告中寫明:股東會確認清算報告,股東承諾公司債務已清償完畢,若有未了事宜,股東愿意承擔責任。 市民趙先生也和股來鑫公司簽訂了合同,付款4.5萬元,他已向公安機關報案。“我到了股來鑫公司所在地,發現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家股票投資公司。”趙先生說,他發現原來股來鑫公司的客戶服務部主管也跳槽到了這家公司。“這名客戶主管說,原來股來鑫公司的職工和會員大部分已經轉到了這家公司,如果相信他們,就繼續讓他們輔導炒股。”趙先生要求退款,這名主管稱:“股來鑫已經沒了,我已經可以不管你們了。” 得知被告已經注銷的消息,滕女士立即表示要求變更本案被告為原股來鑫公司股東。今年6月,原股來鑫公司的股東主動向法院表示,希望與滕女士庭外和解。 昨天,滕女士來到浦東新區法院,領取了3萬元錢款,并撤回了起訴。在浦東新區法院之前判決的另一起案件中,股來鑫公司需返還吳女士5萬元。昨天,原股來鑫公司的股東也履行了這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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