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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標準出臺惹非議 專家擔憂宜居城市千城一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0:23 中國經濟周刊
“宜居標準”出臺惹非議—— 專家擔憂:宜居城市會否“千城一面”? 牛建宏 5月30日,《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標準》(下稱《標準》)通過建設部的驗收并正式發布。 在發布會上,“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項目主持人、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長顧文選研究員介紹,《標準》是建設部2006年4月立項的“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研究”項目的主要成果之一,它將為宜居城市建設提供統一的標準。 據記者了解,《標準》中宜居城市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六大方面:社會文明度、經濟富裕度、環境優美度、資源承載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根據得分情況,宜居城市將分為三類:宜居城市、較宜居城市、宜居預警城市。 自2005年1月“宜居城市”這個“時髦”的概念在我正式誕生開始,國內就有上百城市將其列入發展目標。與此同時,有關“什么是宜居城市”、“如何建設宜居城市”一直爭論不斷,也許正像張楚唱的那樣,“是誰出的題這么的難,到處全都是正確答案”。 似乎為了終結爭論,《標準》終于發布。但不幸,《標準》僅僅為大家的爭吵又增加了一個題目:宜居城市需要一個標準么? 《標準》會否導致“千城一面”? “指標也太多了,太細了,太理想化了。”一位參加發布會的記者小聲嘟囔。 “全年15℃至25℃氣溫天數超過180天的,加1分。全年災害性氣候天數超過36天的,倒扣2分。連氣候環境這樣的標準都想到了,真夠復雜的,但實際操作起來可能會很頭疼。《標準》總體來看比較全面,但問題也在于太全面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更多的人對“宜居城市”設定標準表現了質疑。“‘宜居城市’要誰說了算?假如靠專家們的那個標準,某市評上了‘宜居城市’,而市民卻不認可怎么辦?”一位名叫“研究思考”的網友在網上留言說。 “最好不要動不動就出標準,標準是工業時代批量生產的產物,容易造成事物發展的‘固化’。”北京大學中國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葉文虎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表示。在他看來,宜居城市是一個永續發展的概念,改進和完善是一個永恒的過程,用一個標準來說好或者不好,極容易造成“千城一面”。 記者了解到,2005年1月,“宜居城市”概念首次出現在中央政府文件中,國務院在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中要求“要堅持以人為本,建設宜居城市”。同年7月,曾培炎副總理在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上要求,“要把宜居城市作為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次年4月,我國已有100多個城市將“宜居城市”列為發展目標。 但同時,宜居城市的“定義”也困擾著每個城市建設管理者。記者了解到,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就曾經委托調查公司四處尋訪,意圖找到一個宜居城市的“正確答案”。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此次《標準》的發布,并沒有終結有關“什么是宜居城市”的疑問和爭論。許多業內人士甚至表現出了擔心:如果官方對宜居城市建設給出了一個具體標準,反而可能因各地簡單行事而使宜居城市的建設偏離軌道。 記者隨后致電南方某市規劃局的一位負責人,該人士表示,雖然還沒有仔細看《標準》全文,但他認為,“用一種標準來檢測本市的宜居質量是否提高,以改進城市建設和管理,是有其積極意義的。但就怕用這種標準進行城市之間的橫向比較,會導致各城市不顧自己條件,提高城市建設標準,造成很大浪費。” 《標準》并非行政指令 翻閱《標準》發布會的相關資料,記者發現,在“建設部科技項目驗收意見”中有這樣的評價:《標準》可操作性強,對于指導全國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具有較高的科學指導價值和實用價值。“這代表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威性認可。”一位業內人士說。 搜索一下有關“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標準”,可以看到很多新聞中都提到“由權威部門牽頭編寫”、“建設部發布”這樣的字眼。 “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標準》的發布是官方的,需要強制性的執行,有強烈的行政考核色彩。這就失去了‘宜居城市’作為一種理念的指導意義。”北京大學中國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文虎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說。 “《標準》如果通過行政手段來執行,可能會有某些潛在的危險。”北京大學教授、哈佛大學設計學博士俞孔堅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在俞孔堅看來,這種危險一方面是因為《標準》本身并沒能做到完全的客觀和定量化(事實上也不可能如此),從而有可能被曲解或被濫用,使得已經泛濫成災的各種評比活動雪上加霜。 “另一方面,《標準》中所用的一些概念不夠確切,容易造成誤解,如‘城市景觀’被片面理解建筑設計、建筑色彩、空間布局、園林藝術、市容市貌等視覺、審美因素,這是有問題的。”俞孔堅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針對疑問,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宜居城市”課題組組長羅亞蒙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采訪時表示,制定《標準》,說到底只是為了給各城市提供一把尋找差距的尺子,沒有搞“宜居城市排行榜”的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機構利用本標準搞“宜居城市排行榜”。 “《標準》只是屬于導向性的科學評價標準,不是強制性的行政技術標準,不會憑借行政力量強制執行。”羅亞蒙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說。 羅亞蒙同時表示,贊成、支持全國各城市使用本標準開展“宜居城市”自測工作,未來將推動國家出臺強制政策,把一定的“宜居度”納入對地方城市政府的強制要求,以保護城市的“宜居性”。 “宜居城市”設定標準到底該不該? “在中國現階段,給宜居城市定標準是有積極意義的。它正像‘可持續’、‘綠色建筑’等標準一樣,包含了一種美好追求、良好的價值取向,會給社會一個引導。”俞孔堅教授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說。 “但標準沒有必要包羅萬象。”俞孔堅說。在他看來,目前提出的《標準》更像是“美好社會”的標準。而且有的標準已經大大超出具體城市可以努力實現的范圍(如政治民主和社會文明的某些方面),不是它們不重要,而是太重要了,以至于不應該交給“宜居標準”來解決。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楊保軍是國內最早提出“宜居城市”概念的學者,他也認為,宜居是一個動態的、內涵不斷豐富的過程。如果給宜居城市設定硬性標準,很可能造成一轟而上,爭相攀比。 “擔心出現‘千城一面’的憂慮也不是沒有道理,但這主要取決于當地城市的決策者能不能因地制宜。因此,如果要設定標準的話,也要為宜居城市設定一個動態的標準,解決當前城市中最突出的問題。”楊保軍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標準》有近100個分指標,是一個覆蓋面很廣、系統性強的指標體系。如果各城市能夠揚長避短,從理論上講,不會出現‘千城一面’的問題。”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張文忠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說。 張文忠曾在2006年出版了中國第一部系統研究宜居城市的《中國宜居城市研究報告(北京)》。在他看來,目前國內對宜居城市的認識和研究水平依然很低,從概念、內涵、評價體系、研究手段和宜居建設上均處于研究初期,《標準》更多的是提供了一個參照指標,宜居城市的研究尚待深入。 “宜居城市應該有發展或建設的指導性指標,但這些指標要與‘宜居’緊密結合,選擇的指標要全面,但不能太繁瑣。”張文忠對《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說。 觀點 “宜居城市”有無量化標準?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牛建宏 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院長、博導俞孔堅:“宜居城市”沒有嚴格定義 “宜居城市”本身是一個描述詞,并沒有嚴格的定義,正如“生態城市”、“健康城市”、“可持續”之類的概念一樣,因所處的社會階段的不同,也因人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標準。《標準》出臺并不會終結爭論,相反,可能會引發更大的爭論,因為它有可能變為評價城市或考核城市決策者的依據,與部分人的利益產生聯系。 當然,這并不是壞事,而應該被看作是積極的、有益于喚起全社會、特別是城市決策者對“什么是好的城市”的認識。而且,爭論不會有根本的分歧,對待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關注是共同的,僅此一點就是一次了不起的進步:幾千年來,城市從神權、君權的展示和經濟發展的機器,走到今天對普通人的尊重,是一次認識上的莫大飛躍。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張文忠:“宜居城市”應是城市永恒的追求 “宜居城市”是所有城市的發展方向,以及所有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目標,“宜居城市”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的目標,沒有絕對的宜居城市和絕對不宜居城市。即一個城市是否是“宜居城市”,是相對其他城市或相對于歷史而言,因此,是否達到“宜居城市”的標準,要參照其他城市及其自身發展的歷史。 “宜居城市”不是一個終極目標,是城市永恒的追求。因此,“標準”只能提供一個參考指標,而非剛性的指標。《標準》的出現,只是宜居城市建設的嘗試,未來可能還會在研究與實踐中遇到許多問題,還會繼續完善。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楊保軍:建“宜居城市”應多考慮當地人的看法 我當初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并不是想提出一個客觀的標準。當時人們的理解比較簡單,覺得“宜居”的城市就是應該讓人“安居樂業”,使人能夠長久的、持續舒適地生活在城市。結果單純追求GDP,經濟發展了,污染越來越嚴重,生活設施卻很少,生活質量沒有提高反而下降。 有關“宜居”包含的內容很豐富,既有科學的、客觀的因素,又有非科學的、個人感受的因素,對“宜居城市”的理解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居住者的個人感受是不同的,所以宜居可能沒有客觀標準。所以,宜居城市應考慮當地人的看法,這就如同四川菜很辣,潮州菜很淡,你要評比哪家的飯菜好吃,很難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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