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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斌:現行法律已為私募股權投資提供空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0:43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閆立良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昨日中國企業國際融資理論研討上指出,新修改的《公司法》、《信托法》和《合伙企業法》都已經給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提供了法律空間。他呼吁,各級地方政府和政府的有關部門完全可以按照現行的法律和有關的規定,重點關注和引導、支持中國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發展。 夏斌指出,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應該抓緊協調,盡快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決定,建立中國的未上市企業股權轉讓市場,方便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鼓勵中國的企業以較低的成本在境內上市,而用不著繞到海外上市。 夏斌認為,推動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形成,重點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挖掘和培養一批帶有少量資金的職業經理人管理團隊;發展初期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可以搞托管;向國外的成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學習;對于企業創業初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政府應該盡可能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方面政策支持;可以組成中外合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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