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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遠非彼中遠 遠洋地產澄清女老總詐騙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2:11 第一財經日報
王芳潔 一貫低調的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公司已啟用“遠洋地產”品牌,下稱“遠洋地產”)負責人昨天再三申辯:5月10日被判刑的北京中遠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中遠”)董事長孫國紅與該公司毫無關系! 5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并宣判了“北京中遠女老總孫國紅詐騙”一案,本應被判處死刑的孫國紅因懷孕在身,被判處無期徒刑。或因其身上的“中遠”光環,多家媒體對上述案件進行了追蹤報道,幾乎所有人的目光也因此聚集到遠洋地產身上。雖已啟用“遠洋地產”品牌多時,但因該公司注冊名稱仍為“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無辜受到了牽連。 昨日,遠洋地產發布“關于‘中遠老總詐騙6000萬元’的澄清說明”,表示:“我公司系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公司,雖然注冊地址在北京,但與‘北京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具有任何關聯性。”同時聲明“作為‘中遠’商號以及商標的合法權利人,我公司保留對于因新聞報道不嚴謹而給我公司造成的侵害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據報道,北京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國紅,以交納保證金開具承兌匯票為名,先后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間,詐騙裕峻控股集團以及上海特強鋼鐵貿易公司兩家單位5900萬元。案發后尚有3000多萬元詐騙錢財未予退還。 事實上,孫國紅早已于2005年8月被警方拘留,當時由于懷孕被取保候審,檢察機關后在對其審查時,40歲的孫國紅又因處于哺乳期被取保候審。有意思的是,時隔兩年之后,已年屆42歲的孫國紅再次因懷孕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孫國紅案”宣判后,注冊地亦在北京的遠洋地產受到了牽連。記者昨天就此致電遠洋地產總裁李明時,其強調,遠洋地產與北京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聯,希望大家不要被混淆視聽。李明表示:“中遠”品牌歷經幾代中遠人的努力,已成為蘊含巨大財富的無形資產。隨著業務的發展、名聲的擴大,中遠品牌也深受因他人惡意注冊或使用而帶來的負面影響。 為不讓負面影響繼續干擾遠洋地產,其在澄清說明中指出:“公司已就北京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害我公司商號權的違法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目前有關法律程序正在進行當中。”而在“北京中遠老總詐騙事件”在去年底被曝光后不久,中遠(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室就對整個案情進行全面了解和分析,隨后積極采取了有效措施進行維權。據最新消息,通過向北京市通州區工商局遞交行政撤銷申請、委托商標代理推進工作等,遠洋地產日前維權成功。通州區工商局已作出吊銷北京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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