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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其弟持有延邊公路 廣發證券總裁董正青辭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8:00 每日經濟新聞
董正青在廣發證券內部會議上宣布辭職。該辭職申請第二天即被董事會通過。 另據董正青向部分媒體承認,其弟持有延邊公路的股票。董本人因此接受了證監會稽查二局的三四次問訊,但他當時均否認向其弟泄露了有關內幕信息。 董正青辭職 6月1日下午,廣發證券總裁董正青迫于壓力提出辭職。而據新華社最新消息,“發證券董事長王志偉告訴記者,6月1日,董正青主動提出辭職;6月2日,董事會經討論接受了董的辭職。原常務副總裁李建勇現代理行使總裁職責。”在5月29日中國證監會表態嚴查廣發證券借殼內幕交易案前后,董正青一直處于事件的漩渦中心。 董正青是在廣發證券通報重大事項的全系統內部建設會議上宣布辭職的,此次會議延續了一個小時,廣東證監局也派人與會。面對全體員工,董正青說明了自己的辭職理由:一是沒有實現廣發證券借殼上市預期的工作目標;二是在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000776.SZ)上市以及股權變動的過程中引起了負面影響,負主要責任。 會議的結果并沒有讓廣發證券員工感到意外。隨著證監會日益深入的調查和逐漸明朗的態度,廣發借殼涉嫌內幕交易案的最終結果已呼之欲出。“這個事情已經傳了很長時間。在延邊公路這個問題上,的確存在以董本人為主導的違規行為。”一位知情人士稱,“當然,也許不是所有的高層都有問題。” 面對證監會的調查處罰以及進一步的司法行動,董正青在會上表示,“自己經得起任何審查”。5月31日下午,《財經》記者撥通了董正清的電話,他語氣輕快,稱正在開會,建議記者與廣發證券新聞辦聯系,并未令人感覺其面臨辭職的沉重。 近日董正青在接受部分媒體采訪時承認,其弟持有延邊公路股票,董本人因此接受了證監會專事內幕交易調查的稽查二局三四次的問訊,其中一次曾長達九個小時。但他否認向其弟泄露了有關內幕信息。 “延邊公路”波動 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邊公路發布公告,披露廣發證券擬借殼上市。但在公告之前的3月份起,延邊公路股價便開始出現異動,第一次停牌前后多次漲停,借殼傳聞一度被其公告否認。當年9月26日借殼方案正式公布,10月31日方案獲得包括吉林敖東、遼寧成大(600739.SH)、廣發證券等股東96.81%的贊成票。2006年10月20日,延邊公路第二次停牌至今,股價停留在10.55元。這引起了交易所和證監會的關注,并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和檢查,隨后正式立案調查。該借殼方案至今并未得到證監會通過。 但與廣發證券相關的另兩家上市公司并未因此停牌。吉林敖東、遼寧成大和廣發證券向來被市場稱為“鐵三角”,三者互相交叉持股,關系密切。吉林敖東是持股廣發證券27.14%的第二大股東,遼寧成大是持股廣發證券27.3%的第一大股東;另一方面,廣發證券又是吉林敖東的第五大股東,廣發證券的員工持股會———深圳吉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遼寧成大第二大股東。 5月30日,吉林敖東(000623.SZ)被深交所以“媒體報道了公司未經披露的重大信息”為由臨時停牌,5月31日繼續停牌一小時。吉林敖東是延邊公路第一大股東,6月1日收盤跌停報收58.81元。此前的5月15日,吉林敖東除權前股價最高曾飆至每股130元。延邊公路的另一大股東遼寧成大6月1日股價報收至41.53元,此前5月9日最高漲至77.42元。 “調查門”始自去年 2006年2月證監會下發了一份通報批評,指出廣發證券總裁董正青在沒有向外界和監管機構如實披露的情況下,以他自己為實際控制人的公司受讓了廣發證券的股權。自此,董正青深陷調查,市場亦不時傳出其“出事”、“被雙規”之傳聞。 2006年7月,監管層再度就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操作及內幕交易作出調查。董正青隨后更被懷疑在借殼一事中涉嫌內幕交易,其親屬提早進入了延邊公路,購買延邊公路的股票達200萬股。 2007年5月29日證監會在通告中表態,將嚴格審查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一案,并移送司法機關,這令外界相信此案歷時一年的審查,結果將很快“昭于天下”。 今年44歲的董正青曾任廣東發展銀行證券部經理,自2003年12月成為廣發證券總裁、副董事長至今。董為人精明強干,是廣發證券的核心人物之一,2004年曾率廣發證券擊退了來自中信證券的收購,并以員工持股的“吉富模式”繼續試探廣發證券私有化之路,不過終因種種原因未能修成正果。蘇丹丹 喬曉會 證監會擬處罰“廣發證券兄弟” 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邊公路發布公告,披露廣發證券擬借殼上市。之前,延邊公路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引起了交易所和證監會的關注,并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和檢查,隨后正式立案調查。現已查明,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部分當事人,包括吉林敖東、延邊公路等機構和人員沒有及時、準確披露收購、持股信息,違反了《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陸續送出。 在調查中,證監會重點調查了部分當事人涉嫌內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線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機關發現的犯罪行為,必須按程序立即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在本案中,證監會已將涉嫌犯罪的證據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于春敏 新聞鏈接>>> 寶新能源副總違規 深交所重拳查處 針對寶新能源公司副總經理張劍峰在公開披露重大信息前違規買入本公司股票問題,深交所快速啟動相關處罰程序,日前已向有關當事人發出《處分事先告知書》。深交所同時表示,目前正在做進一步深入調查,還將根據調查結果報有關方面做進一步處理。 在寶新能源2007年5月31日公告投資參股國都證券前,張劍峰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分三筆購入公司股票23300股,均價22.34元,成交金額52萬元。張劍峰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三款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 據了解,在寶新能源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張劍峰被授予股票期權。但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在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因此,如張劍峰被深交所公開譴責,將影響到其股票期權計劃。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張劍峰無視法規,在中國證監會嚴勵查處違規交易時期違反規定買入本公司股票,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交易所將依據規定予以處分。 此外,深交所通過其網站的“誠信檔案”欄目,向全社會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意在增加市場透明度,讓投資者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因此任何人都不可以抱有僥幸心理。于春敏蘇丹丹 喬曉會 《財經》雜志 于春敏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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