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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一個完整的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16:17 《商務周刊》雜志
河流是一個完整的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 ——專訪世界自然基金會全球總干事詹姆士·李普 □記者 袁瑛 無論在多瑙河、佛羅里達沼澤還是恒河,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幾乎在全球各大江河流域的管理項目中都留下了自己的腳印。在長江案例中,她首先是一個“發起者”,于2004年建議并資助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流域綜合管理課題組,通過調查研究提出《推進流域綜合管理,恢復中國生命之河》,正是這份報告推動了長江新一輪流域綜合規劃的開始;在長江,世界自然基金會還稱自己為“誠實的中間人”,她最大限度地推動了合作伙伴之間(尤其是地方政府和當地資源使用者)的互動,激發不同利益相關方參與保護河流的潛力。有了“WWF+多瑙河”、“WWF+盧瓦爾河”、“WWF+恒河”等等成功的河流綜合管理案例,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全球總干事詹姆斯·皮·利普希望,“WWF+長江”模式的成功也能夠早一天到來。 《商務周刊》:在今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到來之際,WWF發布了題為《全球面臨危險的十大河流》報告。報告中指出,受氣候變化、污染等因素的影響,世界上的一些主要河流正面臨日益嚴重的危險,長江也位列其中。在您看來,長江流域目前面臨的嚴重挑戰是什么?這些問題對長江流域的經濟安全會帶來哪些威脅? 詹姆士·李普:正如你所說,在這份報告中,我們重點指出了長江面臨的威脅是水污染。有目共睹,污染是長江目前面臨的最嚴峻挑戰之一。至于污染問題對長江流域的經濟安全帶來的威脅,我想跟貴刊的中國讀者一起分享幾個關于污染和漁業的數據。從全球來看,人類已經從河流里取走了54%的可用水資源,用于灌溉、產業發展以及人類自己的生活用水。從河里取走54%的水資源,這對于河流將產生非常大的影響。當然長江目前還不存在斷流問題,但從污染的角度看,去年一整年,排入長江的廢水是260億噸。這個數據對長江水質的影響是非常嚴重的。 總體來說,長江水質尚還良好,但在局部河段,特別是沿城市的河段,長江存在有600公里的沿岸邊污染帶。這對中國長江流域的經濟與民眾生活會產生什么影響呢?長江的淡水資源占全中國的35%,如果這35%的淡水資源被污染而無法使用,對中國經濟的崛起和中國社會未來的可持續性發展將是一個災難。我們知道,長江流域GDP占到全中國總量的40%,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長江污染問題會給沿江經濟的發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從漁業的角度說,我知道,1950年代的時候長江每年的捕魚量可達50萬噸,而現在,我在中國的同事告訴我,長江的捕撈量只有幾萬噸。中國的同事還告訴我,在長江下游地區訪問當地居民,當問到他們現在還能吃到長江里的魚嗎?回答是“吃不到”,亦或者說“我們不敢吃長江里的魚”。原來中國的河流污染情況總以淮河為首,其實現在長江中下游地區的問題也很嚴重。 《商務周刊》:實施流域的綜合管理是一個較長的過程,需要我們在法律與法規、體制與機構、科學技術與經濟合作等方面展開探索和變革。世界自然基金會一直致力于推動“長江論壇”等成為中國流域綜合管理的平臺,并引進國外流域綜合管理的成功經驗。在世界自然基金會全球范圍內的流域綜合管理合作經驗中,您認為最成功的例子是什么?對中國長江流域的管理有何借鑒意義? 詹姆士·李普:在全球范圍內,我認為,有兩個案例值得一提。其中之一是位于歐洲東部的多瑙河,它是全世界跨國界最多的河流,流經16個國家。這16個國家聯合成立了一個流域組織——多瑙河保護國際委員會,并在如何管理河流的問題上達成了一致意見。這是我所知道的在不同政府之間合作治理河流并取得良好現實效果的最好案例。我認為這非常鼓舞人心。 另外一個例子來自巴西的Sao Joao河,它是巴西第一個擁有綜合流域管理委員會的河流。在這個機構中,各級政府得以愉快合作,并在治理河流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據我所知,他們采用了一項新的稅收政策非常有效,所有在流域內居住生活的居民會通過這項稅收政策為自己的用水多花一些錢,而這筆錢隨后就投入到污水處理項目中去。現在,那里的污染情況已經大有好轉,甚至發展了旅游業。 在我看來,因為長江流經很多省份,所以它的綜合管理、治理是以國家相關部門和各省之間的通力合作為前提的。在這一點上,長江和和多瑙河有異曲同工之處。在立法框架、跨行政區域監控系統等方面,我認為,長江有很多可以借鑒的地方。 無論是借鑒什么樣的模式,我要強調的是,河流系統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國際實踐都已經證明,流域綜合管理必須要從全流域的角度出發,基于流域生態系統內在的規律和聯系來管理流域內的水資源,這才是進行流域綜合管理、推動長江流域經濟發展的最佳途徑。 《商務周刊》:在您提到的這兩個成功案例中,我注意到多瑙河和Sao Joao河都具備完善的管理機構和成熟的法律框架,而這兩點正是長江流域的綜合治理工作所缺乏的。您如何看待這一問題?有什么好的建議嗎? 詹姆士·李普:你說的沒錯。在水域管理方面,中國有很多優秀而且創新的法律,當然也存在一些與此相矛盾的法律。我認為,應該對現行的涉水法律進行精煉和擴充,使其更好地為各級政府機構的合作創造前提。就管理機構而言,江西省的鄱陽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江西省政府領導認為鄱陽湖很重要,因此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通過行政手段使得所有政府機關、包括縣級政府共同合作管理,建立了江西省山江湖開發與治理委員會。鄱陽湖如今的環境質量非常高。我認為中央政府可以鼓勵其他省也采取這種管理方式,共同治理長江水域。 而關于長江流域管理機構職能轉變的問題,中國科學院、長江水利委員會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共同發表的《長江保護與發展報告》中,已經就此提出了相關建議,我們支持對長江水域管理機構的職能進行轉變,提高相關機構的權威性。 《商務周刊》:世界自然基金會針對長江流域管理問題,已經采用政策影響和生態過程重建相結合的方法在長江中游地區,如洞庭湖和鄱陽湖,進行了綜合管理的試點工作。在與中國當地政府合作和溝通的過程中,給您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您認為當地政府在與世界自然基金會這樣的國際組織開展合作時,還有哪些方面需要改進和提高? 詹姆士·李普:世界自然基金會與長江中游許多市縣級政府合作過,比方說在洞庭湖,總體來說,我們的合作相當愉快。例如,我們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在洞庭湖舉行了一些活動,例如一年一度的觀鳥節,鼓勵中國各地的游客來洞庭湖參觀。經過多年的磨合之后,當地政府官員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同仁們合作非常順利,取得了非常積極的進步。除了洞庭湖之外,我個人沒有同其他地方的政府官員有過接觸。但我的同事們在其他地方,例如湖北省,和一些縣級政府正在展開合作。我認為,與我們合作的當地政府態度都很積極,我們也與他們建立了很好的關系,現在的問題是要鼓勵全國所有的政府參與進來,都能夠有這樣的積極表現。 《商務周刊》:世界自然基金會一直在不遺余力推動企業在社會責任和公民意識方面的提高和改善。自2003年世界自然基金會在長江中游實施了“世界自然基金會-匯豐銀行長江項目”,如今兩家的合作即將到期,在與匯豐的合作中,雙方都有哪些收獲?針對長江項目,雙方的合作仍將繼續還是會有新的項目合作出臺? 詹姆士·李普:的確,過去5年我們和匯豐銀行的合作非常成功。我相信,在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影響下,匯豐銀行進一步提高了公司對環境的企業責任要求,例如他們的“綠色貸款”金融政策,只有當機構或個人滿足了可持續發展目標或其他社會目標之后,匯豐銀行才會考慮為其提供貸款,為此我們非常感謝匯豐銀行的支持和合作。至于合作即將到期的問題,在今后的幾個月內可能會有新的消息出來。 在與企業合作的問題上,我有很多信息與你分享。實際上,世界自然基金會已經取得了很多成果。我們不僅影響了匯豐,而且也在影響著很多其他國際著名企業的商業模式和經營活動。這些案例包括,在我們的一個名為“氣候拯救者”的項目中,8年內我們爭取到了拉法基、IBM、強生、Nike、Canon等全球性跨國公司積極支持碳減排。另一個重要的領域就是漁業,我們和世界上很多公司合作,通過改變魚類資源的購買方式來改變漁民的捕撈方式,鼓勵他們對海洋漁業進行更好的管理。全球最大的零售商家沃爾瑪、位居第二的家樂福,還有日本的大零售商,都和我們在這方面有很好的合作,我們正一起共同改變漁業市場的某些不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的生產行為。總之,與全球各領域內的領頭企業合作,幫助他們找到致力于環境保護的方式,這是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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