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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限房完全產權存漏洞 警惕權力介入倒手賺差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4:56 第一財經日報
王芳潔 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量似乎已經成為政府解決房地產困境的利器之一,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提出,房地產業應重點發展面向廣大群眾的普通商品住房。 而在剛剛閉幕的北京市“兩會”中,北京市委書記劉淇表示,政府要在3年內,建立10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1000萬平方米限價房。 北京的兩個“一千萬”政策甫一發聲,便起到了一呼百應的效果。然而,據記者了解,“限價房”的概念正在受到很多方面的質疑。 質疑限價房 “2萬元/平方米的房子,其房價的漲幅與老百姓已經沒有很大關系了。”日前,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發表觀點,真正與老百姓住房問題休戚相關的是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供應量。 由此看來,將房價鎖定在中低價位的限價商品房,應能夠起到平抑房價、解決百姓居住問題的效果。 但潘石屹繼而預言,北京的限價房將可能面臨尷尬的局面。“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是不同的,那么限價房應該是哪一種?” 根據最新的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將不能夠在市場中買賣,而只能在經濟適用房體系內流轉。也就是說,作為住房保障體系內的物業形態,經濟適用房基本已經不具備投資的屬性。 但限價商品房畢竟不同于經濟適用房,而是具有完全產權的商品房。潘表示,一旦限價商品房入市,購買者完全可以“一倒手”將房價拉回市場水平。長期來看,并不能夠平抑房價。反有可能使一小部分人獲利。和過去的經濟適用房一樣,這一小部分的利益獲得者很有可能收入并不低。 同樣對限價房持保留意見的今年政協第一號提案,該份名為《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的提案中提到,競地價和競房價本身是互相對立的標準:競地價的結果是“價高者得”,競房價的結果是“價低者得”。在競地價的基礎上競房價,使得普通商品房的競價過程更加復雜,價格也高于經濟適用房。“雙限制”限制了各地政府土地供應的手腳,限制了發展商建房的積極性,進而限制了普通商品房的供給,客觀上為下一輪房價上漲埋下了伏筆。 或應回歸 實際上,在1998年即已經制定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內,并不包含限價商品房這一種類。限價商品房的產生,源于近三年來政府對于平抑房價的愿景。 然而,政協第一號提案非常尖銳地指出:“運用行政手段和調控價格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結果往往是以政府的失效取代市場的失效。” 盡管有消息稱,北京的限價商品房用地將于3月間入市,今年年內政府將陸續推出多塊限價商品房用地。盡管如此,記者采訪了多位市場人士,均認為北京的房價將在今年繼續增長。 不過限價商品房對于整個市場的作用,任何判斷目前都言之過早。但潘石屹認為,更有效的手段應該是回歸到最初的住房供應體系上,加大普通商品房的供應量,以平衡供求關系。 針對住房問題,本次政協經濟組小組討論更集中于住房保障體系的完善,加大廉租房的建設力度。對于普通商品房價格,言之甚少。 當有記者就政府工作報告中“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發問時,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吳敬璉表示,在經濟學中并沒有“合理性房價”的概念,而只有競爭價格一說。 針對中國目前的宏觀調控,吳敬璉以電改為例表示,中國面臨的問題往往不是沒有機制,而是原先制定的一套機制沒有得到很好的運行。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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