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經濟適用房應由政府建設 (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 09:53 新京報
“經濟適用房應建政府回購制” 全國政協委員姚凱倫表示,政府應有主導權 姚凱倫認為,應把政策性住房建設擺到更重要的位置。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湖北省委主委姚凱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應該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房制度,讓中低收入家庭買得到、買得起。 新京報:你覺得我國經濟適用房制度主要存在什么問題? 姚凱倫: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去年經濟適用房投資在整個房地產投資中所占比重有下降趨勢。為解決好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政府不宜因商業利益而放棄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應把政策性住房的建設擺到更重要的位置。 新京報:有人說,北京等地的經濟適用房,已成為富人炒房的工具,你怎么看? 姚凱倫:確實存在這種行為。因此,我建議取消經濟適用房直接上市銷售,嚴格規定居住者只有居住權而無出售權和出租權。從而截斷通過購買經濟適用房牟利的“財路”。同時,還應把經濟適用房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嚴格審查申請條件,把有限的資源投向低收入人群,還原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性本意,保障福利政策不被扭曲。 新京報:你認為我國經濟適用房制度應如何規范? 姚凱倫:首先應制訂政府主導經濟適用房資源制度。由于中低收入人群并非一個固定的群體,當其中部分人邁入中高收入階層,具備自我改善住房條件之后,需要有一個經濟適用房的退出機制。這時候需要實施經濟適用房政府回購制度,即政府擁有經濟適用房資源的主導權。同時,應對相關主管部門及其官員建立監督機制,從源頭上杜絕住房分配腐敗。 本報記者 王冰凝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