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匯查詢:

產業投資基金破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 23:37 上海國資

  討論許久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可能即將出臺,產業投資基金的組建將有法可循

  《上海國資》記者 朱金福

  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2006年12月30日,我國第一支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在天津成立。而來自創新類券商方面的消息稱,證監會要求他們在12月月底之前上報直接股權投資的方案。歲末年初,產業投資基金開閘的沖動顯得異常強烈。

  管理辦法出臺在即

  渤海產業投資基金不僅是我國第一支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也是第一支中資產業投資基金和第一支大型產業投資基金。

  在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揭牌儀式上,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徐林表示,“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希望是最后一次”,意指今后成立私募股權基金將根據國家出臺的有關規定,不需再經過有關部門批復。

  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討論許久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可能即將出臺,產業投資基金的組建將有法可循。

  在《產業投資基金法》和《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沒有出臺之前,相關主管部門一直堅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則,正式獲批在中國注冊的產業基金少之又少。包括渤海產業基金在內的4家獲批準的產業投資基金都是由國務院特批,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成為國內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繞不過去的坎。

  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組首任組長王連洲回憶,當年基金立法的主流思路,是統一立法,出臺囊括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基金法》。但由于有關方面在認識上始終存有分歧,立法工作幾經變故,最終出臺的只是《證券投資基金法》,將為產業投資基金發展提供法律支撐的有關規定排除在外,授權國務院另行制定。

  從2001年“兩會”起,《產業投資基金法》不斷被提交討論,又不斷被擱置。2006年1月,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透露,管理辦法目前已經進入會簽階段。此后,會簽的消息一直流傳,但都只是“只聞雷聲不見雨”。

  據來自于券商方面的消息顯示,證監會發文要求創新類券商在2006年12月月底之前上報直接股權投資的方案。而早在10月底,大部分創新類券商即向證券業協會報送了關于開展直接股權投資業務的具體操作報告。

  有關人士認為,券商直接股權投資,從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考慮,也應當是采用產業投資基金的方式為主,而從相關部門“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則來看,不可能對于如此多的券商特批,證監會如此積極鼓勵券商開展直接股權投資業務,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要出來了,而券商可能成為試點的主體之一。

  勢在必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加快金融機制改革,要“發展創業投資,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曹文煉的說法, 發展產業投資基金,一是有助于發展直接融資,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二是通過為廣大未上市企業提供長期股本支持和經營管理服務,提高企業競爭力,培育更好的上市公司;三是有利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也有助于私募股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我國目前的投融資狀況,使得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成為當務之急。由于缺乏投資渠道,我國居民的富余資金大都以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銀行,用來投資的占很少一部分。據統計,我國居民儲蓄已達14萬億元。與此同時,大量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陷入了融資難的境況,由于受企業規模、所有制等限制,中小企業很難取得銀行貸款,而能通過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獲得融資的也屬少數。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認為,我國存在大量的民間私募基金,目前主要在證券市場上投資,這些基金與風險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有很大差別。如果能在交易所市場之外形成多層次的場外市場,就能滿足以投資非上市股權為主要功能的各類私募股權基金的流動性需求。

  而對于引資企業來說,引進產業投資基金不僅有投資期長、增加資本金等好處,還可能給企業帶來管理、技術、市場和其他需要的專業技能。如果投資者是大型知名企業或著名金融機構,他們的名望和資源在企業未來上市時還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價、改善二級市場的表現。

  上海創業投資協會會長華裕達表示,我國改革開放成績巨大,已為未來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和積累了豐富的資源。這些資源突出表現為資金的積累以及大量的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人才(尤其是眾多的高新技術企業)。如果能加快金融體制的改革,加快金融產品的創新,加強中外合資,活躍資本市場,那么,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和活躍,這種巨大財富潛力的充分發揮,進而推動我國經濟的新發展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引進產業投資基金也被認為是產業調整的需要。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潘躍新認為,中國經濟要更上一個臺階,必然要走向中國創造,也就必須要有一批創造型的公司成長起來,創造型公司要成長,一是要有創意,有想法;二是要有人才;三是必須要一些創造型的資金加入進來。面對創造型公司的成長,中國的傳統金融模式無論是在體制上、政策上,還是金融機構的人才儲備上,對創造型公司的支持都是不夠的。現實的、行之有效的創造型企業的資金來源,應該是產業投資基金。

  海外基金高歌猛進

  雖然國內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一直未能出臺,而《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卻早在1995年就已經出來,使得外資產業投資基金能夠搶先占據中國市場。

  從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的現狀來看,外資產業投資基金在國內風生水起。 從盛大網絡、百度、無錫尚德的“上市

神話”,到徐工、哈藥、深發展的并購重組,再到以摩根·士坦利等為代表的外資熱炒
房地產
,海外產業投資基金無處不在。

  根據清科創業投資研究中心的調查,到2005年底,已經有超過40億美元的海外創投基金在中國市場上淘金,包括華平、紅杉、新橋等國際頂尖創業投資基金都已進入。而海外地產基金單單浮出水面的投資規模就已達到28億美元,并有上百億美元的資金正在尋找項目。

  當前活躍于我國的海外投資基金如華平創投、凱雷投資、IDG創投、漢鼎亞太、軟銀亞洲、JP摩根、高盛亞洲等通過投資企業股權獲取了高額回報。

  以凱雷投資為例,凱雷投資集團在2000年向總部位于上海的網絡旅游公司攜程旅行網注入800萬美元的啟動資金,攜程旅行網于2004年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凱雷稱,對攜程的投資已獲得了高達14倍左右的回報。截至2006年,凱雷投資集團已向中國數十家企業投入了資金,如并購徐工集團、參股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創業投資聚眾傳媒并成功轉讓給分眾傳媒。

  而在國內,正規的產業投資基金目前僅有國家特批的4家,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

  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大量的民間資本尚無法進入產業投資基金。目前國內很多民營企業家已把自己的資金投入到各種投資公司中,但這跟產業投資基金是兩個概念。前者不是由專業的管理公司來進行管理。另外,這些投資公司也不可以進行私募,因為嚴格說來,目前存在的各種私募基金都不合法。  

  “中國風險投資之父”成思危曾表示,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都要推進,但是這兩者不完全一樣。風險投資基金主要是支持高科技技術創新的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是以某一項產業為主要的投資方向,比如環保產業、能源產業等。他認為,對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產業投資基金不能夠形成部門所有,要通過市場的力量形成。

  3大問題亟待解決

  在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成立儀式上,吳曉靈指出,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成立后,下一步我國在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方面需要解決雙重征稅、退出機制以及建立私人產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3大問題。

  吳曉靈表示,在目前的政策條件下,無論是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還是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者可能都要面臨雙重征稅的問題。

  此前吳曉靈在“中國私募股本市場國際研討會”上的發言已經明確表示,私募股權基金的稅收應避免雙重征稅,國家發改委將出臺相關鼓勵私募股權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產業基金如何順利退出從而獲得良好回報,也是熱點話題。吳曉靈表示,對產業投資基金來說,如果不能實現及時退出,將影響繼續投資。中國應加快建立無縫對接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使不同層次企業的股權可以在不同的市場上順暢退出。

  對此,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表示,“在天津建立一個股權交易市場,就是一個退出機制。同時,(股權投資的)企業做好以后,要能夠上市,通過上市就實現回收、退出,拿到投資回報。國家在這方面還要進一步健全。”

  有關人士表示,就國際經驗看,最佳退出機制是:被投資企業上市,實現產業投資基金所持股權的公開轉讓。然而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仍不夠成熟,眾多機制和功能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單純依靠推動企業上市實現產業投資基金退出,還具有較大的難度。

  因此,一方面應集中力量大力發展準入標準較低、交易成本較小的“二板市場”,以中小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為上市對象,從而為產業基金的退出提供有利的渠道;另一方面,還應大力推動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從而形成多層次的場外市場,以充分滿足非上市企業股權投資的流動性需求。

  在國外,創業投資基金無論是對法人、還是對公眾,均以私募為主。而在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沒有先例。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因為目前我國投資者不夠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規范化運作和確保投資者利益,因此,應以公募方式為主設立基金。公募方式設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規模較大的基金籌資途徑,從而形成規范的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曹文煉表示,自然人參與產業基金,理論上沒有障礙,但要結合我國國情,考慮法制制度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完善,對此還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中國產業投資基金將從私募開始起步,但“十一五”期間仍將處于試點階段。

  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是與證券投資基金相對的概念,指一種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即通過向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設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從事創業投資、企業重組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等實業投資。

  產業投資基金起源于美國。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出現大量新興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形式誕生;后來,“創業”的概念擴展到“創造新企業和老企業再創業”,出現了“企業重組基金”形式;當創業投資基金在80年代傳入亞洲后,又出現了專門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的“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經過不斷演變,形成了現在的產業投資基金概念。產業投資基金具有下列特點:一般針對特定的投資者募集資金,即私募;投資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投資的目的是基于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并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目前,我國有4只產業投資基金,其中3支為中外合資,1支為中資。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包括,旨在為中瑞(士)中小企業間的合資項目和其他形式的合作提供融資支持的中瑞合作基金;投資中國境內具有高科技內涵、處于成長期的擬上市中小企業的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對中國和東盟成員國中具有競爭性和成長前景的中小型企業進行投資的中國-東盟中小企業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2006年)是國內第1只由國務院批準試點的中資產業投資基金,規模200億元,投資方向為渤海新區金融商貿業,以及空港物流、海洋及循環經濟、海港物流、化學工業和休閑旅游等產業。

 [1] [2] [3] [下一頁]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