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否認中國稅負全球第二 稱稅負水平適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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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0日 01: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王擎19日北京報道】 國稅總局首次回應福布斯中國內地稅負指數第二說 美國財經雜志《福布斯》發表的2005年度的全球雇主與雇員的綜合稅務負擔調查報告曾稱,2005年在全球52個國家及地區中,中國內地的“稅負指數”位居第二。該調查一經發
文章指出,《福布斯》稅負指數計算存在一定的不科學性。 其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用最高法定稅率直接作為稅負指數的計算依據。《福布斯》稅負指數中,個人所得稅是按最高檔稅率45%計算,占總指數的四分之一強。顯然,將比重如此微小的個人所得稅項目直接擴大,把只有極少數人適用的稅率作為普遍適用的稅率,這是不科學的,而只有當適用最高稅率的比例較大時才是合理的。稅負指數必須具有稅收負擔的內涵才有意義。 二是不考慮稅基比重和稅制結構,將不同稅種的法定稅率做簡單加總。總體稅負應是各主體稅種稅負的加權平均水平,不考慮稅基結構而直接簡單加總法定稅率,在一國經濟結構變動較大時,將影響計算結果的可靠性。同時,不同稅種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也影響著總體稅負的形成。占我國稅收收入比重7%左右的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稅率與占稅收收入近半的增值稅的法定稅率直接加總,同樣會影響結果的可靠性。 三是不考慮減免政策和征管因素。我國稅法中減免稅政策規定條款多,范圍寬,數額大,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宏觀稅負的理論水平。法定稅率與實際稅負之間征管因素有很大的作用空間,二者不能等而視之。 該文同時指出,我國社會生產力正處于快速發展時期,近年來我國已經出現了宏觀稅負連續提高的趨勢,這個趨勢還將持續下去。總體看,我國宏觀稅負與國際水平相比并不高。 文章分析說,分析宏觀稅負必須要澄清的三大概念。第一,必須區別稅費差異。在分析宏觀稅負時,也有將稅收與各類非稅收入,特別是各級政府的各類收費加總,作為政府收入計算GDP的負擔率,并稱為“稅收負擔”的。這種分析用來研究我國獨特的財稅現象,可以全面反映企業和國民經濟的負擔,有助于深化對宏觀稅負的認識,但不能用作國際比較,也不宜作為判斷“稅收負擔”高低的依據,特別是不能把用這樣寬泛口徑的政府收入計算的經濟負擔直接等同于稅收負擔或宏觀稅負。宏觀稅負的高低只能用嚴格定義的稅收收入作為分析的對象。 第二,必須區別平均稅負與邊際稅負的差異。宏觀稅負就是平均稅負,反映的是每單位的稅基所承擔的稅收負擔。邊際稅負是稅收增量占GDP增量的百分比。邊際稅負是經濟學中邊際分析在研究稅負問題上的應用,僅從計算結果看它表明在GDP增量中稅收參與分配的程度,但其實際意義卻大打折扣。因為實際上稅收來自稅基,是每一單位的稅收平攤在每一單位的稅基上,也就是所有的稅基負擔了所有的稅收,而不是稅基的增量負擔了稅收的增量,用邊際稅負高說明宏觀稅負過高過重是不可靠的。 第三,必須區別法定稅率與實際稅負的不同。 “從宏觀稅負變動的成因看,近年來我國宏觀稅負的提高主要是經濟發展、結構優化和征管水平提高的反映。目前的宏觀稅負水平與我國生產力發展階段和現階段的稅收征收管理水平是相適應的,與現行稅制形成的理論稅負以及政府財政資金需求程度也是相適應的。因此判斷,目前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是適度的。”文章最后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