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用事業走企業壟斷歧路 代表稱合同賣子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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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07:05 新京報 | ||||||||
《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草案)》下月提交市四屆人大常委會二審 本報訊 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草案)》目前進入立法程序的關鍵階段。下月,《條例(草案)》將提交市四屆人大常委會首次會議進行二審。 今年2月,這部《條例(草案)》在深圳市首次提交人大審議。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引來
“簽一個合同,把子孫后代都給賣了出去。”來自相關職能部門的代表提出,目前各國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年限通常都不超過20年,深圳在水務經營權年限50年的規定明顯太長。《條例(草案)》應增加相應規定,對經營年限進行限制。 特許經營后,公用事業的價格上漲問題似乎難以避免。專家認為,由于公用事業的壟斷性,消費者在選擇上處于弱勢地位,如何形成良性競爭格局尤顯重要。只有競爭才能降低成本,控制價格。但是現有的《特許經營條例(草案)》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如何在打破行政壟斷之后,在特許經營的各個環節全面導入競爭機制,以免企業壟斷局面的形成,才能根本保障終端消費者的利益。這應該是“下一階段深圳公用事業改革的重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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