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周刊:無法自外 中國走進后京都協議時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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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4日 17:12 《商務周刊》雜志 | |||||||||
盡管按照《京都議定書》,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不承擔二氧化碳的減排義務,但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嚴重污染,中國已然無法置身其外 □記者 劉麗娟 盡管《京都議定書》中規定,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尚不承擔二氧化碳的減排義務,但
按照國際環境署2004年12月10日的統計,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總量的13%,全球排名僅次于美國。如果依照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共同對全面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而制定的《京都議定書》,在2008-2012年該協定規定的第一承諾期,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削減5.2%,而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不承擔具體減排義務。 《京都議定書》需要獲得55%以上的工業發達國家批準方能正式生效。去年10月18日,俄羅斯批準了該議定書,被視為推動《京都議定書》生效的重要一步。但這種數字上的“不公平”,隨著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導致的大氣污染排放加大,已經被一些發達國家當作質疑《京都議定書》的新“武器”。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美國至今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美國總統布什近期再次表示,美國需要解決自己的能源危機和經濟增長放慢問題,過多保護環境的規定可能抑制國內經濟增長,因而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他在非正式場合強調,環保屬于全球共同責任,國家經濟實力與其在國際公共問題承擔的責任成正比,中國等經濟快速增長的發展中國家應該在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排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2004年12月2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前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0次締約方會議在阿根廷召開,發展中國家的減少氣體排放義務成為談判的重點。 目前,三類利益體正成為博弈《京都議定書》生效的主要力量。一類是工業發達國家,它們是全球公有性資源的既得利益者,但不愿意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承擔更多責任;第二類是“發展緩慢”的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增長所帶來的資源消耗量有限,這些國家并不承擔氣體減排責任;第三類是獲得快速發展的新興國家,由于工業發展氣體排放量快速增長,面臨經濟發展與環保的雙重責任。屬于第三類利益體的中國,由于經濟規模的龐大,更遭受到了越來越多的質疑。 針對這種壓力,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環?偩諻TO貿易與環境新一輪談判首席專家胡濤博士告訴《商務周刊》,“中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影響力日益顯現,雖然中國還沒有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明確承擔減排義務,但是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減少溫室氣體排量將是中國經濟增長中不得不考慮的因素。” 在他看來,中國面對的問題越來越嚴峻。如果說在《京都議定書》第一輪談判中,中國還有不承諾溫室氣體減排義務的談判空間,那么在“后京都協定時代”,中國拒絕這種承諾的可能性正在逐漸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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