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級調查部門官員介入 健力寶身陷大案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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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5日 12:1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圍繞健力寶而不斷升級的口水戰創造了多少笑料。但是且慢,這場鬧劇并不是一場簡單的股東之爭,而是——健力寶大案 “健力寶迷局”連續報道之六 本報記者 李明偉 上海報道
有權威知情人士透露,參與查案的并不止公安部門,大約一周前有中央級調查性部門的兩位官員到了廣州,據說就是直接與健力寶案件有關。 有太多的疑點。 凍結股權,趕跑投資者,強行接管,三水區政府的行為被指責為不合常理,它為何要這么做?當地政府說是“非常時期”,這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非常時期”?不承認一個至今看起來合法的股權買賣,不承認新入主的大股東,政府方面所能依據的合法理由又會是什么? 如果說三水政府的行為真的“非法”,那么為什么沒有見到其上級政府出面糾正?為什么三水政府面臨巨大的社會和輿論壓力依然還保持緘默,依然還要繼續其接管工作?既然是“復產小組”,成員里又何以會有紀檢干部(復產小組副組長羅衛平為白坭鎮紀委書記)? 健力寶集團的舉報材料早在2004年9月份就已遞交,有關領導的批示也早已下發,張海“涉案”的說法不絕于耳,何以至今還沒有見到明顯突破?張海為何會被舉報?他何以又高調反擊將責任推向祝維沙?原本合作的幾方股東何以到了如此地步? 三水政府當年為何全部出售健力寶的國有股權?一年多以后為何又要想盡辦法回購10%股權?這背后到底透著什么樣的玄機,它與今天正在發生著的一切又有著什么樣的關聯? 這一切的一切,由于有關當事方的刻意回避,健力寶風波益發顯得迷霧重重,真相難覓。 有一位健力寶的高層人士幾乎完整地經歷了這整個過程,他向本報透露了一個足以解釋上述所有疑惑并理清前后所有脈絡的情況———健力寶正身處“大案”。 案件 2004年12月27日,健力寶足球隊律師楊允忠在記者發布會上講到“張海本人現在已經被刑事邊控和經濟犯罪立案”,這是第一次有人在公開場合直接透露張海“涉案”,且透露者為身份特殊的律師。 此前,本報從多個途徑獲得類似的說法。最早是健力寶的一位高管。該人士先后告訴記者:“9月份報案,集團公司報的案。”“舉報材料很厚,送了很多地方,不止廣東,最高送到了中央。”報案的主要內容,是健力寶集團的高級管理人員張海、張金富、馬錦輝等涉嫌經濟犯罪,以種種手法挪用或侵占了健力寶多達7億元資金。 接著是兩位第三方知情者向本報透露:“張海正在被調查。”其消息來源是佛山市一位重要領導。該領導表示,關于張海等人,佛山市有關方面已經開了專門會議,檢察院早已開好了“逮捕令”,隨時可以抓捕。 一位知情人士還曾經看見一份重要文件,上面有廣東省一位重要領導對于健力寶問題的手寫批示,其中第三條就是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該人士透露,其中“有關人員”主要指的就是張海及其部分下屬。 繼而是李志達,這個被趕回北京的商人在12月13日依然怒火難平,他清楚地記得,11月5日三水區政府召集健力寶老股東開會,會后留下了張海和祝維沙,說是“協助調查”。 12月23日,記者撥通了佛山市公安局的電話,其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知道這個案件”,但由于不是具體經辦人員,他不了解案件的具體細節和進展。記者此后又撥通了三水區和廣東省相關部門的電話,均未否認該案件的存在。 目前,健力寶有關人士表現出了擔心,因為作為關鍵人物的張金富和馬錦輝不知去向,“既然立案了,動作就要快,否則這些人都藏起來了。”該人士認為,光舉報材料上所列舉的大量案例,就足以定張海等人的罪,他不明白有關部門何以還遲遲不見動靜。 除非,這個案件還不僅僅局限在張海等人。 大案 有種種跡象表明,有關案件所涉非小。首先是三水區長宋德平的幾句話,讓人懷疑該案件不僅只局限在張海時代。據深圳一家媒體報道,宋德平終于首次對媒體的提問有了回應,他反問“李志達算什么股東”,并表示“以后健力寶會引入戰略投資者”。 資深觀察人士分析,這兩句話至少有兩個層面值得追問。第一,三水政府不承認新入股東的合法理由是什么,不外乎兩種可能性:一是李志達與張海有染,李志達的收購是張海“反收購”或“金蟬脫殼”的工具,如果這點屬實,身為小股東或作為監管方的政府可以不承認李志達;二是張海此前的股東身份不受法律保護,既然張海的身份不合法了,那他后來與接手者所簽訂的合同自然也不被保護。 目前看來,第一種可能性已經可以排除,從張海借由媒體對李志達的指責和李志達等人12月27日借由發布會宣稱張海被經濟立案的事實,足以表明雙方的矛盾對立。 那么就剩下后一種可能性,而要對張海此前合法股東身份進行否定,必然就要對張海等人當年的進入路徑進行調查,也即只有當張海等2002年的收購為非法,才能否認其后來的合法股東身份。因此,宋德平那句話所透露的最大潛臺詞,就是有關部門很有可能正在對2002年那次股權轉讓進行調查,而該調查很可能否定張海的合法股東身份。 對2002年的轉制進行調查,也就使得案件跨離了張海時代,直接涉及到了李經緯時代,此前有諸多對于那次轉讓的質疑,最大的質疑是3.38億元的轉讓價格遠低于當時管理層和另外意欲收購者的報價,這是否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無獨有偶,當眾人目光均聚焦在廣東時,浙江方面突然傳出消息,當初張海等人收購借道的浙江國投出事,其總裁陳帆被“雙規”,而一個說法是陳的出事與健力寶有關系,健力寶一位高層的用語是:“我早就說浙江那里不是鐵板一塊。” 如果浙江案件真的與健力寶直接相關,那么案件也就跨出了廣東。 宋德平的回應值得追問的第二個層面,是作為“小股東”的三水政府表現出了要在其主導下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想法,這更應該是大股東或董事會才能決定的事情,這種引入也不可能是在“接管”的“非常時期”去做,因為那意味著對于其他股東私有財產權的侵犯,唯一的可能,是政府重新做回大股東,這就再一次暗合了上述第一層追問中的第二個可能性,即不承認2002年的國資轉讓為合法。 從外在看,三水政府定下接管基調:“把健力寶恢復到張海進來之前的樣子”,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這一可能性。 案件涉及范圍的擴大,必然帶來調查者范圍的擴大。有權威知情人士透露,參與查案的并不止公安部門,大約一周前有中央級調查性部門的兩位官員到了廣州,據說就是直接與健力寶案件有關。 導火線 那么,是誰引爆了這個大案? 表面看起來,是李志達的到來,揭開了健力寶“泥潭”之一角,而這也顯得并不簡單。 李志達方面一直認為這一次健力寶股權轉讓風波是一個“陰謀”,是有人故意“設局”陷害,其依據是一開始各方都歡迎他進來,進來后第二天股權就被凍結而無法過戶,后來他投了很多錢后卻被“非法”趕走———問題除了這個過程,更在于過程背后: 既然是個“局”,就有“設局者”,設局者應該會預料到李志達方面不可能會善罷甘休,在這樣一種起碼的預料前提下,設局者并不曾有效阻止李志達的進入,且事后也沒有有效地防止事態擴大而到了人人皆知的地步,其用意是什么呢?除非,設局者的一個本意就是想有人來揭開這個“蓋子”,這卻又與當地各級政府和一些當事者至今保持緘默形成了反差。 那么,設局者到底是誰? 在健力寶的命運邏輯里,李志達只是一個外來的“揭幕者”,真正左右其命運的另有其人,至少,真正引爆健力寶大案者不是他。 一個事實是,9月時舉報張海等人的是祝維沙執政下的健力寶集團,隨后又見到張海借媒體指責祝維沙借健力寶大量資金沒有歸還,購買平安保險股權卻未支付收購款,也未公告等。一旦有關舉報和指責被查實,雙方的行為都足以置對方于“死地”。——那么,股東之爭是否就是引爆健力寶火藥桶的那根線? 張海曾經主動致電本報記者,介紹那段他被“削權”乃至“下課”的過程。 用張海的話說,2003年底三水公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進入之后,重大變故隨后發生: 2004年初,原本沒有進入健力寶集團董事會的祝維沙找到張海,提出想更多地介入健力寶,張不想與祝共事而提出要祝先還錢,雙方不歡而散; 3月,祝首先向健力寶集團董事張金富和郭涌發難,說他倆貪污;隨后,健力寶銷售公司總經理蔣興洲離職; 4月,健力寶董事會改組,由4名董事擴充到7名:張海、張金富、祝維沙、魏小軍、葉選基、葉紅漢、譚超;當時的一個調和條件是祝拿錢進入健力寶,并且欠健力寶的錢得還。張承認,祝后來確實拿了一些錢,收購平安保險的尾款9600萬是由祝出的; 8月,健力寶集團開董事會,張海下課,祝開始全面接手健力寶公司; 9月,健力寶癱瘓,董事會決定出售健力寶;當月,張海等人被舉報。 源自健力寶某高層和某股東方人士的說法,讓張海下課是因為健力寶經營得并不好,2003年實際上是虧損,數億的成品因為質量問題被退回,而且張海等人資金不用在主業;而舉報張海是因為發現問題太嚴重,“不報案難道自己背著嗎”?他們同時對于張海的人品提出了質疑。 現在還不得而知的是,引爆健力寶大案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誰,是健力寶集團其他兩方私人股東,還是后來想盡辦法回購10%股權的當地政府。不管是誰,他們都是健力寶的股東。 真相? 這是否就是真相? 因為一個正在過程之中的大案,三水政府有備而來(其主要官員多為新調入者,張海時代的一些官員此前紛紛調離),逐步接管并掌控健力寶集團,出于配合查案和保護健力寶的資產與品牌的需要,當地政府凍結了健力寶集團的股權,查封了有關帳冊,并引進審計公司查賬。 而又正因為大案在查,當地各級政府承受巨大輿論壓力而保持緘默,遭受各方質疑而依然堅持行動;正因為案件所涉非小,“復產小組”里安排了紀檢干部;正因為案件由來有日,三水政府從2003年底開始就以回購股權方式介入健力寶以掌握主動權;正因為查明了李志達與張海等人無染,佛山市政府近日開始了與李志達方的和談。 這是否就是所有的真相?目前依然不能完全定論。這只能說是最能解釋通所有疑惑的一個最大可能性;目前能確證的是,的確有案件在查,這個案件已經在事實上影響到了健力寶的現狀和一些人的利益。 其中一個就是李志達。 有關當事人至今心存義憤:即使大案在查,是否就要犧牲新入者的利益?即使要犧牲,是否就可以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即使不履行有關法律程序,是否就可以不給出任何說法?就算是大案,是否就連利益被侵害者都不能說?何時會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12月31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張海,張海還是否認他被立案調查,強調他的所有做法都是合法的,外界對他的一些說法是有人在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他發表了三條意見:第一是健力寶每年收到的舉報信就有幾千封,這些舉報信都是“誣告信”;第二是2002年的股權轉讓是政府立項、層層審批、一次性付款,付款就生效了,而且收購成本不止3.38億元,還有1.5億元的應付福利和工資,以及買斷職工工齡的6700萬元;第三是這次轉讓股權給李志達是各方股東都同意的,但是張海與李志達之間的合同李志達至今還沒有履約,當初復產小組接管也是李志達同意的。 (本報記者丁秀洪對本文亦有貢獻) 相關專題: 聊天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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