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允許跨國公司自有資金用于境外成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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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7日 22:42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 (記者 張旭東)記者27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為便利和支持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運用和經營活動,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fā)布《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境內成員公司向境外成員公司放款,集合或調劑區(qū)域、全球外匯資金,優(yōu)化外匯資源配置,提高外匯使用效益。 按照《通知》規(guī)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允許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境內成員公司之間采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可以通過集團財務公司進行,也可以通過委托放款方式進行,還可以通過境外直接放款方式進行。同時,境內成員公司間委托外匯放款、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戶、還本付息無需經外匯局核準,可以直接由受托銀行辦理。 《通知》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稱,《通知》的頒布和實施,將為跨國公司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提供多種解決方案,有利于進一步改善我國外商投資環(huán)境,有利于推動中資跨國公司實施 “走出去”發(fā)展戰(zhàn)略。(完) 相關報道: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fā)言人表示 單邊豪賭人民幣升值是不明智投機冒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