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顧之爭”升級 民企再度陷入論戰漩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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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20:58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繼今年春的民企“原罪”論爭之后,最近,又一場被稱為“郎顧之爭”的新論戰向中國民企襲來。 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多次以發表演講、接受專訪等形式抨擊民營企業藉“國退民進”之機“席卷國家財富”,要求立即停止以民營化為取向的國企產權改革。8月29日,經濟學家吳敬璉、許小年在深圳一個論壇上答問時,對郎咸平的觀點作出反應,論戰迅速升級
A.民企在“席卷國家財富”? ●郎咸平:“你不要對民企抱有幻想” ●吳敬璉:“不能說民企整體都不好” 郎咸平:你不要對民營企業抱有幻想,民營企業也沒有那么神奇。對國有企業來說,應該做的,是政府退出市場,而不是企業退出市場。國企留在市場,國有股留在市場,政府行政命令退出市場。 國企都可以退出市場,政府退出市場有什么難辦到的?現在不是把國企和政府一起推開嗎?我所說的還是溫和的改革。政企現在沒有分開。是因為他們并沒有真正去做,去把政企分開。我的方法是要國有股留在市場,國有股就由專家組成董事會,聘任職業經理人來做經營,對職業經理人由客觀的指標來做評估。你的薪水也由市場來定價。 吳敬璉:剛才還有人說,這是郎咸平教授跟企業界發生的爭論,我不贊成這種看法。難道整個企業界都是盜竊公共財產的嗎?恐怕不能這樣說,有些人就喜歡把個人行為變成集團行為。 民營企業里面確實有一些是依靠權力等非正常手段的,這種情況的確發生了,而且不是一個兩個,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論,就說民營企業整體都不好。而且郎咸平教授的一個背景思想是國有企業挺好的,這個我不贊成。 B.“國退民進”是走是停? ●郎咸平:“要立即停止國企改制” ●吳敬璉:“國企改革不能停止” 郎咸平:應該停止國有企業改制。國退民進了,整個國有資產轉成私有體制了,是不是我們又倒退了呢?而且這些人生產資料的取得又有兩大特性,一個是法律缺位下的合法,中國的法律是不健全的,法律的規定是非常不詳盡的,而且我們是大陸法系國家,跟英美法系國家又是不一樣的,英美法系是什么標準呢,就是社會公眾意見是判斷的標準,你不能違反社會公眾習俗。陪審團認為你有罪就有罪,無罪就無罪,而我們是根據條文來判斷的。在我們這里,只要是條文沒有說你不能做的,你都可以做,我們的公司法又是一個不健全的法律,難道法律沒說的做了都是對的嗎?現在就是這樣一個情況,一些人在合法地奪取國有資產。 吳敬璉:這個觀點我不同意。但是他說的有一條我覺得是對的,就是在國有企業改制中確實出現了蠶食和侵吞國有資產的情況。我自己也在很久以前就提出過這個問題,我曾經在中紀委的一個干部培訓班上作過一個講話,題目叫《腐敗與反腐敗的經濟學思考》。其中就提出,腐敗的源頭在經濟制度上,有三種情況:一是尋租,就是行政權力對市場活動的干預造成了尋租的環境;二是利用市場的不完善、制度的不健全、監管的不嚴格等等,用各種違法違規手段牟取暴利;第三種情況就是在經濟體制變動、產權結構變動過程中,包括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蠶食和侵吞公共財產。 郎咸平教授如果說的是我們在國企轉制改革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腐敗行為,出現了利用權力來盜竊公共財產的行為,那么我們號召全社會跟這種行為作斗爭。 C.經濟學家“集體失語”? ●媒體文章:“郎顧之爭”拷問經濟學家良知 ●吳敬璉:“不發表意見就是良知缺失啦?” 郎咸平:我在研究問題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大家的意見,我是在用科學的數據做研究,只是我的研究結果,恰好與公眾的利益和意見相吻合而已。我一直在研究的就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最主要目標就是要讓中小股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我今天追求公司治理的目標有什么錯?這是一個經濟學家該做的事。你連經濟學家的責任都忘記了,還叫什么經濟學家呢?經濟學家就是要為老百姓負責任,為國家負責任的。“現在罵我的人很多,他們都是從形而上的觀點來批判我不懂國情啊,可是沒有一個人能夠從科學的角度駁倒我”“我希望我的言論能夠改變國家的改革方向。如果我失敗的話,這不是我個人的失敗,這是我們國家的失敗” 吳敬璉:報上有篇文章,標題叫做《經濟學家整體失語》。經濟學家不是一個組織或者機構啊,而是每個人按照自己的研究來獨立的作出結論。經濟學家不是一個集體,所以也沒有經濟學家的集體意見啊。經濟學家沒有這個責任,說所有的事情我們經濟學家來開個會,表決作出集體意見。如果這樣就沒意思了,就好像投票似的,有多少人贊成、多少人反對。這有什么意義呢?關鍵還是要有分析,要引導人們去分析。 當然,經濟學家有自己的學術上的獨立性,如果是郎咸平教授受到壓制、受到打擊、受到迫害,任何一個公民、任何一個經濟學家公民,都應該發表意見。至于牽涉到一些具體的問題,你沒有研究,怎么能夠發表意見?有的評論還說拷問經濟學家的良知,不發表意見就是良知有缺失啦?我覺得如果自己沒有研究亂發表意見,才更有問題。 郎氏被轟四大自相矛盾 矛盾一:“保護國資為本”還是“私了”? 郎教授這次高調主張“政府有關單位一定要立法禁止企業家的各種灰色行為。”他指控有關企業家“涉嫌侵吞國有資產”,宣判“MBO就是一個最好的侵吞國有資產的方法”。 但大半年以前,遼寧省政府對某企業家以涉嫌侵占國有資產之罪而正式通緝時,郎教授卻受該企業家委托出任調解人,聲稱該企業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力主雙方“私了”,強調:解決民營企業以各種灰色手段利用國家資源包括國有資產的問題,不宜通過法律手段,而應當雙方妥協解決。 矛盾二:企業家“只配拿工資”還是“貢獻不能忽略”? 郎教授這次的一大論斷,就是企業家作為職業經理人,是只配拿工資的“保姆”。如果要求工資以外的獎勵,如股權搞MBO,就是侵吞國有資產,侵犯中小股民乃至社會大眾的利益。8個月前,郎咸平卻說:“政府不能……忽略了企業家本身的創造力和貢獻,這對于社會大眾而言都是個極大的損失。我研究華晨案例發現××離開后,華晨業績下降,這對于股東來說都是損失。” 矛盾三:國企績效是“最差”還是“比較好” 此次郎咸平教授的一個核心論點,便是“國有資產不應該退出”。他宣稱“好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真的比民營企業差嗎?你拿數據告訴我。……(你)拿不出來。”“我發現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國有企業跟香港本地的家族企業相比,……每單位資產創造市場價值國有企業是1.113倍,民營企業是0.97倍,所以以這個數字來看國有企業比較好。”5個月以前,郎咸平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寫道:“不論以基準利潤率而言,或以披露利潤率而言,經營績效最好的就是私營企業,其基準利潤率高達12.7%,而披露利潤率……也有3%……國營企業的經營績效是最差的,其基準利潤率只有0.71%,而其披露利潤率只有-1.39%的水平。這個數據說明了國退民進的正當性。” 矛盾四:國資所有人“并不缺位”為何國資“被賤賣”? 郎教授這次的又一核心論點是“國有企業的問題不在于所有人缺位,事實上國企所有者很清晰,毫無疑問就是國家。” 另一方面,郎教授又認為,當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國有資產被侵吞,其原因則是國有資產的出售者和購買者之間隨意定價,用很低的價格“把別人的東西賣掉了”,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既然國企所有者并不缺位,這個“在位”的所有者怎么能夠允許別人把自己的資產賤賣掉呢?———摘自美國Innoprise基金高級顧問吳向宏文章 相關專題:郎咸平質疑顧雛軍 新浪財經特別策劃: 相關評論: 最新進展: 郎咸平對決格林柯爾: 相關報道: 學界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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