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8日訊 記者李建興今天從財政部獲悉,今年2至4月份財政部組織駐部分地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甘肅、陜西等8個省(區)分配、管理和使用財政扶貧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地存在擠占挪用等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的問題,財政部決定將檢查中發現的幾起嚴重違規行為予以通報。
甘肅省扶貧辦借上級批準建造全國貧困地區干部培訓中心蘭州分院之機,挪用中央財政扶貧資金2750萬元,擅自擴大建筑面積,將原計劃建造的培訓樓建成了高達19層的綜合寫字樓,用途由培訓教學變成了主要用于對外出租和辦公。該扶貧辦還用此項資金自行購建642平方米職工宿舍,購買了一輛桑塔納轎車。此外,該省的兩西建設開發投資公司還將中央專項扶貧資金2180萬元違規借給省扶貧辦所屬的16個公司,至檢查之日仍未收回。
四川省筠連縣扶貧辦主任王小紅在1997年至2000年間,共挪用扶貧資金171.52萬元,占同期上級財政撥款的64.6%。挪用后主要用于購置資產、發放獎金、支付招待費和出差餐飲費等現金支出。為掩蓋真相,王小紅利用職權指使和強迫財會人員突擊制作假會計資料,親自或指派專人四處找關系開具假發票和假收據,趕在檢查組進駐前,用53張假發票和假收據替換原有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編造了1998年至2000年3年的假賬。鑒于上述違法違紀問題,四川省筠連縣監察局已于2001年6月8日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撤銷了王小紅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職務。王小紅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已觸犯刑律,財政部還將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陜西省扶貧辦和財政廳于1999年挪用中央財政扶貧資金1087萬元,用于地、縣、鄉三級扶貧社和扶貧服務站的經費和基建支出。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對查出的上述違規違紀問題,財政部堅決貫徹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按規定依法作出嚴肅處理,追回被擠占挪用的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并建議有關地區和部門依法追究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法律責任。這位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一是建立省級財政扶貧項目庫,嚴格實施項目管理;二是統一扶貧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財政部門按項目進度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用款單位;三是積極推行財政報賬制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四是進一步加大對扶貧資金的監管力度,確保充分發揮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