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金融監管部門對違規商業銀行依法嚴懲的處理結果本月內就會公布,但采訪中廣東的商業銀行似乎反應都非常平靜,他們大多都表示自己并沒有違規資金入市。
“要動真格肯定驚天動地”
一銀行界人士透露,廣東的幾大國有商業銀行都相繼接受過央行調查組的調查,現在廣東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已經十分“規矩”了。該人士說,央行的調查人員其實都是十分專業的,而且據說奉行“高薪養廉”原則,日薪達到1000元,另外對查出的違規資金還有額外的獎勵。所以,這位人士戲言:想要收買他們并不容易。因此如果央行這次要對有違規資金的商業銀行動真格的話,絕對是驚天動地的。對于處罰方面除了罰款,停辦他們的某項業務外,嚴重的還可能涉及銀行的生存問題,尤其是對一些中小銀行。
實際上,要監管銀行的每一筆信貸資金是否流入股市是十分困難的。盡管貸款必須開立一個專門帳戶,而且每次支出都必須有用途證明,貸款才可能從銀行劃出去,但這種專款專用的監管顯然是不夠的。而對于上市公司來說,本身的監管就不足,因為上市公司拿到貸款后變個名目就變成了自有資金了。
重點查處承兌匯票問題
目前普遍的說法是根據今年實施的券商融資管理辦法,券商可以直接通過股票質押從銀行直接融資,但這種融資其實有很多的限制,所以券商打主意的不多。而對于企業,除了正規的信貸資金改變用途外,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企業將銀行資金流入股市最常用的方法,不少大企業通常會利用母公司與子公司的特殊關系,“炮制”假貿易關系以取得銀行的低于正常貸款的資金。有銀行界人士認為,對于這種貼現,銀行與企業肯定在一定程度上達成了某種默契,因為銀行只要調查企業是否有完稅發票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做假了,因此估計央行查處比較多的應該是商業銀行承兌匯票的使用。
深諳金融法規的深圳國號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梅認為,早在1998年央行就下發了禁止銀行違規資金入市以及三類資金禁止入市的規定,而且《證券法》、《商業銀行法》也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實際上這些法規的可操作性并不強,實際上助長了打擦邊球。中國證券市場要在規范中發展與在發展中規范是有很大區別的,2年的大牛市盡管與整個宏觀環境有關,但與不規范運作是有很大聯系的,所以對于股市的大跳水可以說是一個投資價值的回歸。而銀行的金融安全一直是有關當局所擔憂的。對于這次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違規資金的查處大部分商業銀行是投贊成票的,因為只有嚴格執法,才可能有公平的競爭環境。而這種查處也不應該只是運動式的查處,解決問題的根本應該是完善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