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鄧梅芳/文
今年四月,中國央行提出要重點打擊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不久,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宣布:為維護金融債權,將集中起訴一批逃廢金融債務的相關企業。
時至七月十五日,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打擊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已取得一定成果,起訴、執行案件共四百四十六件,合計債權總額二十八點二億多元人民幣,訴訟標的二十六點五億多元,已收回資產三千五百一十八點九萬元。但其中起訴與執行之比卻差距懸殊。
長城公司總裁汪興益承認,在此次打擊逃廢金融債務的行動中,公司遇到了不少障礙和困難。
首先是法律上的障礙。中國當前的法律、法規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需求尚未充分銜接、配套,致使有些執行工作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其次,地方保護主義設障。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本地利益而不顧國家利益,縱容企業逃廢金融債務。
汪興益稱,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雖然在追償金融債務時一再聲明將充分考慮企業及職工的實際困難,但由于多種原因,企業不僅不積極配合,反而組織部分職工滋事生非,圍攻法院,甚至恐嚇公司人員,使案件執行陷入困境。有的地方政府到二000年底還發文規定,凡是進入破產程序的有關企業,為其提供擔保的一律解除擔保關系。這一規定與法律嚴重沖突,損害了債權的人合法權益,但法院有時也不得不參照執行。
此外,資產管理由于沒有更多的特殊手段,使金融債務的追償也變得困難重重。如企業拒絕資產管理公司對其財務進行檢查,尤其是對隱匿資產企業的個人沒有辦法采取強制措施和手段,給調查企業財產的真實狀況帶來了困難。目前,對債務人的了解大多來源于銀行剝離貸款時移交的紙制文本。
業內專家稱,長城公司追償金融債務遇到的困難具有普遍性。
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目前有的企業抱有計劃經濟時代的觀念,認為反正都是銀行的錢,拖一天算一天;還有企業認為不良資產從銀行剝離出來后,是一次難得的逃廢金融債務的機遇,就千方百計地轉移資產,把企業弄成一個空殼。
目前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出現新動向。有的債務企業對了解他們財務狀況的相關銀行基層工作人員施加壓力,讓他們不要向資產管理公司提供債務人的有效信息。債務企業之所以能向銀行施加壓力,是由于他們與銀行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用企業的話說“還了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就還不了銀行的債,如果逃廢了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就可以按時向銀行還本付息”。這無疑加大了案件處理的難度。
汪興益稱,在此次追償金融債務的行動中,資產管理公司主要采取了兩條措施。其一,爭取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各級政府的支持;其二,實行全風險代理,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的作用。目前全國已有一百二十多個律師事務所與長城公司建立了風險代理關系。由于全風險代理能調動律師的積極性,長城公司將全部實行全風險代理,加大追償力度。
汪興益表示,多收回一分錢,國家財政就會減少一分負擔,由此也可化解一分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