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30日電 為進一步提高國際收支統計質量,更好地發揮國際收支統計監測為宏觀經濟決策服務的作用,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提高國際收支涉外收入申報時效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從今年9月1日起縮短國際收支涉外收入申報的期限。
據了解,根據原來的規定,單位或個人通過銀行收到涉外款項后,要在25個工作日內申報,這在當前已遠遠滯后于高速運轉的經濟活動,極大地影響了統計分析的時效性。為更好地滿足統計分析和宏觀經濟決策的需要,提高社會經濟運行效率,特別是為滿足加入WTO后,對信息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更高要求,在當前通訊技術條件不斷改善的前提下,《通知》提出將采取分步、漸進的方式,縮短國際收支涉外收入申報的期限:自2001年9月1日起,將原來的25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自2003年1月1日起,將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涉外收入申報時效的縮短,將對提高我國國際收支統計效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要求單位和個人提高申報意識,從境外收到款項后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銀行申報;銀行也應積極創造條件,開發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使申報更加簡便、快捷,為國家涉外經濟發展提供更及時、可靠的信息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