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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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運作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基金運作過程中,從基金財產中支付的費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因基金的證券交易或結算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經手費、印花稅、證管費、過戶費、手續費、券商傭金、權證交易的結算費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的資金匯劃費用; (8)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認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2、基金費用的費率、計提標準、計提方式與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4)本條第(一)款第1項中第(3)至第(8)項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并列入或攤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本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基金銷售費用 本基金認購費的費率水平、計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請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六、基金的募集”中“(八)認購費用”以及“(十)認購份數的計算”中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申購費、贖回費的費率水平、計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請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六)申購費與贖回費”與“(七)申購份數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中的相關規定。 (三)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3、會計核算制度按國家有關的會計核算制度執行。 4、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5、本基金會計責任人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應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基金托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獨立的、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等對基金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經基金托管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管理人應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后2日內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準則、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披露,并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各自公司網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后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并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銷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述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五)定期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相關文件的規定編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內容進行復核。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1、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并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于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2、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并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臨時報告與公告 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并在公開披露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包括: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議; 2、終止基金合同;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6、基金管理人股東及其出資比例發生變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長;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內變更超過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一年內變動超過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受到嚴重行政處罰,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14、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7、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的0.5%; 18、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9、基金變更、增加、減少基金代銷機構; 20、基金更換基金登記結算機構; 21、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2、基金申購、贖回費率及其收費方式發生變更; 23、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25、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后重新接受申購、贖回; 26、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銷機構的住所,投資者可免費查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基金定期報告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資者可免費查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十七、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對本基金資產產生潛在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將對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技術、競爭、管理、財務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從而導致基金投資收益變化。 (5)購買力風險 本基金投資的目的是使基金資產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2、信用風險 指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導致基金資產損失。 3、流動性風險 指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不能應付可能出現的投資者大額贖回的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交易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巨額贖回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甚至影響基金份額凈值。 4、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等判斷有誤、獲取的信息不全等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對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響。 5、操作或技術風險 指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冊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等。 6、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規及基金合同有關規定的風險。 7、其他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損。 (二)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者自愿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代銷機構銷售,但是,本基金并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代銷機構擔保或者背書,代銷機構并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3、本基金與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采用相同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和投資理念,但在投資運作上完全獨立。由于兩只基金推出時的證券市場環境不同、建倉時機不同、資產規模不同等因素,因此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的過往業績不預示本基金的未來表現。本基金與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的未來業績可能存在差異。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備案,并自中國證監會核準或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2、但如屬于基金合同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的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情形,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而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法律法規規定和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終止時,應當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 (1)自基金合同終止事由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基金管理人組織成立基金財產清算組。在基金財產清算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生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清算組根據基金財產的情況確定清算期限; (3)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5)制作清算報告; (6)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8)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剩余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2)、(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組做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一。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二。 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料寄送 1、基金賬戶卡 在開戶確認后為投資者寄送基金賬戶卡。 2、基金交易對賬單 基金交易對賬單包括季度對賬單與年度對賬單。季度對賬單在每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有交易的持有人以書面形式寄送,年度對賬單在每年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對所有持有人以書面形式寄送。 3、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 指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資訊材料,如基金新產品或新服務的相關材料、基金經理報告、客戶服務問答等。 (二)紅利再投資 本基金收益分配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將所獲紅利再投資于本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將其所獲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免收申購費用。 (三)定期定額投資 本基金可通過銷售機構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的服務,即投資者可通過固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額的方式申購基金份額。定期定額投資不受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具體實施時間和業務規則將在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公告。 (四)基金轉換 投資者可在同時銷售轉出基金、轉入基金并開辦基金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需遵守轉入基金、轉出基金有關基金申購贖回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轉換業務的投資者可獲得一定的費率優惠,具體業務規則和辦理時間將在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公告。 (五)網上交易 在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直銷網點開戶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持有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及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hinaPay”)會員卡的個人投資者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后,即可通過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辦理基金賬戶開立、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資料變更、分紅方式變更、信息查詢等各項業務。 持有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記卡的個人投資者,還可以通過登錄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cib.com.cn)開通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個人銀行”業務后,再登錄本公司網站開通網上交易業務。 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另外,ChinaPay會員卡目前只有上海和廈門地區的指定銀行可以辦理,本公司與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合作的基金網上交易業務開通地區將隨著ChinaPay會員卡業務的推廣而拓展。 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網址:www.chinapay.com 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16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cib.com.cn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61 (六)資訊服務 1、手機短信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時如預留手機號碼,可自動獲得手機短信公共信息服務,如基金份額凈值、基金分紅提示信息等;也可訂制個人信息服務,如價格預警信息等。未預留相關資料的投資者可在到銷售網點辦理資料變更后獲得此項服務。 2、電子郵件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時如預留電子郵件地址,可自動獲得電子郵件公共信息服務,內容包括基金份額凈值、基金資訊信息、基金分紅提示信息、定期基金報告和不定期公告等。未預留相關資料的投資者可在到銷售網點辦理資料變更后獲得此項服務。 (七)呼叫中心 1、自動語音服務 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系統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和查詢服務,客戶可通過電話查詢最新公告信息、基金份額凈值,基金賬戶余額等信息。 2、人工座席服務 呼叫中心系統提供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7小時的人工服務。 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88066511 (八)網上客戶服務中心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為投資者提供查詢服務、資訊服務以及相互交流的平臺。登錄網站后,投資者可以查詢基金賬戶情況,包括基金份額余額、基金交易明細、基金分紅實施情況等等;另外通過熱點問題了解基金知識和基金業務規則,投資者還可以參加“投資者論壇”和“網上嘉賓聊天室”進行討論和交流。 公司網址:www.ChinaAMC.com 電子信箱:service@ChinaAMC.com (九)客戶投訴和建議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網上投訴欄目、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代銷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代銷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 (一)選擇使用基金專用交易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證券經營機構,選用其專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證券買賣專用,選擇標準為: 1、資歷雄厚,信譽良好。 2、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最近一年未發生重大違規行為而受到有關管理機關的處罰。 3、內部管理規范、嚴格,具備健全的內控制度,并能滿足基金運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備基金運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訊條件,交易設施符合代理本基金進行證券交易的需要,并能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務。研究實力較強,有固定的研究機構和專門研究人員,能及時、定期、全面地為本基金提供相關信息服務,并能根據基金投資的特定要求,提供專題研究報告。 基金管理人根據以上標準進行考察后確定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基金管理人與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書面協議,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二)席位租用期限及更換方式 席位的使用期限暫定為半年。使用期滿后,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各證券經營機構所提供的各類研究報告和信息資訊進行綜合評價,包括: 1、提供的研究報告質量和數量; 2、研究報告被基金采納的情況; 3、因采納其報告而為基金運作帶來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4、因采納其報告而為基金運作避免或減少的損失; 5、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課題,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的研究論文質量; 6、開放證券經營機構資料庫的情況; 7、其他可評價的量化標準。 根據上述綜合評價的結果進行排名。在這一過程中,管理人不但對已使用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排名,同時亦關注并接受其他證券經營機構的研究報告和信息資訊,為半年后的席位更換作準備。 若證券經營機構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其他信息服務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權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三)席位運作方式 基金管理人將結合各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研究報告及信息服務的質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買賣證券的交易量。 (四)其他事宜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有關規定,在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所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有關情況、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支付的傭金等予以披露,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銷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投資者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二十四、備查文件 以下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營業場所。 (一)中國證監會核準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