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恒久價值股票型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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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06: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實業銀行 重要提示
1.建信恒久價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2005年10月31日證監基金字[2005]178號文批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為中信實業銀行。 5.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6.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7.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實業銀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銷機構的網點公開發售。 本公告中如無特別指明,銷售機構即指上述機構。 8.本基金自2005年11月7日起至2005年12月9日止通過上述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9.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10.認購最低限額:在本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通過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時,每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通過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時,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11.投資人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2.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人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4日起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或查詢認購成交確認信息。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經正式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若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建信恒久價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4.代銷機構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網點名稱、聯系方式以及開戶和認購等具體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 15.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銷機構外,如出現增加代銷機構的情況,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16.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63977990~9363977995~98)及直銷專線電話(010-63978936)咨詢購買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