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惠精選成長基金(LOF)份額發售公告(2)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6日 21:31 證券時報 | |||||||||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簡稱:富國天惠)
(二)基金類型 契約型上市開放式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五)交易所掛牌價格 交易所掛牌價格為1.00元人民幣 (六)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七)銷售機構 本基金通過交易所(場內)掛牌發售,同時通過銷售機構柜臺方式(場外)發售。 1、辦理場內認購業務的銷售機構 (1)所有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夏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銀河證券、聯合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申銀萬國證券、廣東證券、西南證券、華龍證券、大同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長江證券、中信萬通證券、廣州證券、興業證券、天同證券、華泰證券、渤海證券、金通證券、萬聯證券、國元證券、湘財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光大證券、上海證券、國聯證券、金信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天和證券、南京證券、長城證券、東海證券、泰陽證券、國海證券、第一證券、中原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富證券、國都證券、恒泰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西北證券、國盛證券、新時代證券、齊魯證券、華林證券、宏源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世紀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證券、信泰證券、金元證券、江南證券、西部證券 (2)本基金募集期結束前獲得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司的網點即可代理場內基金份額的發售。 (3)尚未取得基金代銷資格,但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的其他機構,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參與本基金的買賣。 2、辦理場外認購業務的銷售機構 (1)辦理場外認購業務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 (2)辦理場外認購業務的直銷機構為:本公司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和北京投資理財中心。 (3)辦理場外認購業務的代銷機構為:中國工商銀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上述銷售機構或網點的聯系方式見本公告的附件。 (八)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年9月19日起至2005年10月25日,期間面向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同時發售。募集期滿,若基金符合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將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視情況適當延后此期限;若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則本基金將在3個月的募集期內繼續發售。 若3個月的募集期滿,本基金仍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并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九)基金份額的認購方式與費率 1、基金份額的場內認購方式和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場內認購采用份額認購的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間多次認購的,單筆計算認購費。 投資者場內認購需繳納認購費用。認購費率按認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具體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的份額的計算方法: 認購金額=掛牌價格×(1+認購費率)×認購份額 發售費用=掛牌價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掛牌價格×認購份額 利息折算的份額=利息/掛牌價格 例一:某投資者認購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額,若該投資者所在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設定的認購費率為1.2%,假定該筆認購產生利息4元,則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的份額為: 掛牌價格=1.00元 認購金額=1.00×10000×(1+1.2%)=10120元 發售費用=1.00×10000×1.2%=120元 凈認購金額=1.00×10000=1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4/1.00=4份 即:投資者認購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額,需繳納10120元,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額為4份。 2、基金份額的場外認購方式與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場外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間多次認購的,單筆計算認購費。 投資者可選擇在認購本基金時或贖回本基金時交納認購費用。投資者選擇在認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認購費用,投資者選擇在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后端認購費用。 (1)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認購費用時,按認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具體費率如下: 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前端認購費率) 前端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例二:某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認購利息為2元,如果其選擇交納前端認購費用,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5000/(1+1.2%)=4940.71元 前端認購費用=5000-4940.71=59.29元 認購份額=(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如果選擇交納前端認購費用,可得到4942.71份基金份額。 (2)投資者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用時,按認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具體費率如下: 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例三:某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認購利息為2元,如果其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用,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5000+2)/1.00=5002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如果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用,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額,但其在贖回時需根據其持有時間按對應的后端認購費率交納后端認購費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