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復牌安排 |
1、本公司董事會已申請公司A股股票自發布股權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之日(2006年3月6日)起停牌;并將申請于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之日(2006年3月13日)起繼續停牌,最晚于2006年3月23日復牌,此段時期為股東溝通期。
2、本公司董事會將在2006年3月22日(含當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A股股東溝通協商的情況、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請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
3、如果本公司董事會未能在2006年3月22日(含當日)之前公告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延遲披露溝通結果。
4、本公司董事會將申請自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6日)起至改革規定程序結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如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公司A股股票繼續停牌,復牌時間詳見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公告;如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未通過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則公司A股股票將于相關股東會議決議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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