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為止,山西汾酒仍未能紕漏召回的具體信息,而我們只能得知“53度玻璃汾部分批次中的少量產品”。
據(jù)第一財經日報,太原市大型連鎖超市內,依然有賣生產日期為2012年3月21日批次為77154588的53度黃蓋汾。到底召回了多少?全部召回了嗎?
至于召回原因更是糊里糊涂,兌獎人員說是“瓶蓋松動”;銷售人員說是“因在更換新的瓶蓋生產線后,過濾用的活性炭流入酒中,導致部分白酒內有黑色漂浮物和白色渾濁物體”;官方說是“員工操作不當混入活性炭”。
而此前有專家表示,混入活性炭的可能性較小,因為其主要用于消毒瓶子。如果說法成立,那召回是否意味著更大的質量問題?
對于這次事件,基本可以確定的是,召回發(fā)生在6月初,涉及的產品是3、4月期間生產。換句話說,事發(fā)3月后,公司才采取行動召回;而更令人氣憤的是,召回發(fā)生2個月,公眾才知道這個消息。
公眾面對“3+2”的滯后,談何知情權?“中國酒魂”的“魂”只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