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向銀行貸款購買房屋的消費者,必須按照銀行要求為房屋購買一份保險。最近,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將在全北京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對保險等一批帶有壟斷性行業的專項整頓,其中“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商業銀行聯合強制貸款人購買不必要的保險”,也被列為不正當競爭和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
天津市保險同業協會秘書長的觀點是,將“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商業銀行聯合強制貸款人購買不必要的保險”列入行業壟斷不太恰當。銀行要求債務人(貸款人)對貸款抵押物做保險是央行的規定,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從情理上講,債務人(貸款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就應當保證抵押物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這一點只有通過購買保險來達到。用通俗的話說,貸款人一旦還不了貸款,銀行得不到錢但是能得到房子,如果房子被損壞,價格大跌,銀行就該血本無歸了,所以從這個角度看,購房貸款保險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問題是目前險種的保險范圍太窄,實用性太差。
可以這樣來算一筆賬:房屋價格包括地價、建筑成本、發展商利潤等部分,而房屋抵押貸款保險其實保的是房屋受到火災、風暴等襲擊后受損,向保險公司索償重建或修復原狀所需費用,這樣,為在樓價中占了三成多的地價投保,無異于為空氣投保,令置業者無故多交了保費。另據了解,目前此險種的賠付案例非常少,而相比較起來,按照賠付率厘定的費率設置就顯得不甚合理。有專家認為,這項保險的確存在著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像條款本身、保費厘定,具體操作中還有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地方,有消息說,央行已經關注此事,估計年內會作出一些調整。(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