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方智
目前國家尚未出臺二手房買賣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都是由當事人自己協商議定。我們知道,與房地產一級市場相比較,二手房市場顯得規模更小、零散、隨意、交易主體多樣、情形復雜、風險大,正因為如此,買賣雙方當事人在議定合同時,就必須極為謹慎,方能減少漏洞與風險,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這是本合同的關鍵,一定要明確約定。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等。
三、價款這是很重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等。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等。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等。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等。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