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周其仁:行醫資格的國家管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 11:08 經濟觀察報
周其仁 北京大學、長江商學院教授 上文提到民國時期的 “廢止舊醫案”,有另外一個含義,值得專門討論。這就是政府對行醫資格的管制。傳統中國“天高皇帝遠”,行醫應診向來是民間的事務,靠習俗、自發的規矩和道德調節,無須國家介入。當然也不是完全的自由放任,凡發生醫療事故、醫患雙方起了糾紛、特別是鬧出人命官司,官家還是要管的。但是,通行的準則是,“民不舉,官不究”。政府通常只管結果,從來不管“誰有資格行醫”這等市場準入問題。 余云岫1929年提出廢止中醫案,等于在華夏文明史上劃了一條新道道。余是浙江人,早年留學日本,在大阪醫科大學學醫。“海歸”后任上海醫院醫務長、上海醫師工會會長、國民黨中央政府衛生委員會委員。余氏堅持不懈地批判中醫之“不科學”,與他留洋學西醫也許不無關系,但是更為直接的,則是日本經驗對他的刺激——明治維新以法廢止 “漢方”(中醫)、全盤西化以后,日本國民的體格和精神日益強壯。看在留學生余云岫眼里,中國要強大起來,非師法日本不可——用國家權力推進醫學和醫療服務的現代化。 很明白,“廢止舊醫案”不是《廢醫論》(1789)那樣純粹的書生議論,也不是學者一廂情愿的政策主張。那是一份“法案”,要的就是“從法律上解決問題”。余氏提出該案的場所,不是大學講壇或學術會議,而是剛剛取得北伐勝利、坐定天下的國民黨中央政府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新政權總要有新氣象,連同余云岫在內的十幾位中央衛生委員會委員,個個都是西醫出身,對中國醫學醫術的現代化自有一套大想法。有中央衛生行政權在手,還能不做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 “廢止舊醫案”其實創建了一項新制度,即行醫資格要經由國家認定,行醫活動要經由國家許可。這是一個“新生事物”,因為傳統中國的“醫生”,不過是自由行醫的產物。正如我們早前介紹過的那樣,無論地位較高的 “寓醫”,還是鄉間的游醫、草醫、甚至巫婆和神漢,都是靠自發的、世代相傳的“市場聲譽”吃飯。除非出了大問題,醫、患雙方無需見官,行醫也不需要官家的認可和批準。余云岫的提案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行醫體制。他提議 “施行舊醫登記”,規定“給予執照方能營業”;也要求舊醫接受訓練,不合格者得不到證書的,必須停止營業。這些看似僅僅針對舊醫(中醫)的特別規定,有著重要的一般含義:行醫資格不再由看不見的市場之手決定,而必須由看得見的政府之手批準。從國民黨中央衛生委員會通過余氏“廢案”的那一刻起,行醫自由的中國傳統就正式結束了 (限于篇幅,這里就不涉及20年代廢止中醫案的一個先導性事件,即1912-1913年間北洋政府的 “教育系統漏列中醫案”)。 “廢案”引起全國中醫界一片抗議、集會、請愿和罷醫浪潮,于是國民黨中央衛生部被迫表示,“廢案”雖然獲通過,但暫不執行。這是相當尷尬的一個結局:當局通過的法案既不執行,也不撤銷——差不多開啟了以后反復發作的“有法不依”狀態的先河。后來,又經過十多年的折騰,“廢中醫”的目標沒有達到,但“中西醫平等”也變得遙不可及。惟一被完成制度化的,是國家對行醫資格的審批和管制。 意味深長的是,新中國剛建立時的衛生部領導,對中、西醫問題的看法,與國民黨衛生部頭頭的看法相當一致。1950年,也是新政權成立的第二年,共和國中央衛生部的部長就邀請當年力主廢止中醫的余云岫參加會議,為新中國的衛生事業建言。這位余老先生也真的當仁不讓、堅持“廢止中醫”綱領,提出“改造中醫實施步驟”的提案。當時衛生部付部長王斌說,“中醫是封建醫,應隨封建社會的消滅而消滅”,并提出不許中醫進醫院,除非他們學了解剖學等西醫知識(見“記取‘廢除中醫’的歷史教訓”,作者i-amzcb44,新華網2007-06-3023:54)。 這就是說,盡管政權更迭,國家關于行醫資格的標準還可能一脈相承。后來是毛澤東對此嚴詞批評,并撤了要走廢中醫路線的衛生部兩位領導的職務。毛澤東的不同認識,來自“農村包圍城市”的經驗。早在1944年,他在陜甘寧邊區就講過,“新醫當然比舊醫高明,但是新醫如果不關心人民的痛苦,不為人民訓練醫生,不聯合邊區現有的一千多個舊醫和舊式獸醫,并幫助他們進步,那就是實際上幫助巫神,實際上忍心看著大批人畜的死亡”(轉引自楊念祖(2006),第286頁)。——你看,毛主席也稱“舊醫”,也認為“新醫高明”,僅僅由于“大批人畜死亡”的教訓,中、西醫人手皆不夠的現實,才逼出了一條“新醫團結舊醫”的新思路。 政府管制行醫資格的標準,從此擺向“中、西醫并舉”。不過,國家管制行醫資格的制度,從此也貫徹得更為徹底。特別是在社會主義改造運動走向高潮之后,推行全盤公醫制就成為“醫療服務國家化”新的核心內容。這就是說,雖然國家控制衛生醫療的方針發生了變化——從“興西廢中”轉向“興公廢私”——但國家運用行政權力干預行醫資格和服務準入的制度內涵,卻不但沒有遭到削弱,反而被大大加強。 承認傳統中醫的技術地位,又要改造傳統中醫的個體行醫模式,構成了一個新的矛盾。對傳統中醫而言,被接納進入國家醫療體制,要以接受公醫制改造為前提。新的國家醫療體制更講究“政治標準”。例如,各地對開業醫生展開全面調查,醫界開始繃緊“階級斗爭”之弦;批判“資本主義經營作風”,私醫的服務模式、定價水平等,開始受到干預。再后來,個體行醫成為“對私改造”的對象,而雇了一些人手的私人診所或藥房,干脆劃歸工商聯管轄。所有這些,先把個體醫師整合進政府倡導的聯合診所,然后,聯合診所又順理成章地升格為公立醫院。(感興趣的讀者,請參考楊念群(2006)第七章提供的豐富史料。) 當歷史遠去的時候,我們才看得清楚:經過“全盤西醫”和“全盤公醫”這兩大沖擊波之后,傳統中國的自由行醫時代就徹底結束了。從此,學醫體系、行醫資格和行醫模式,一概受到國家法律和行政權力的嚴格管制,再也不是民間自發的活動。任何有關醫療衛生的理念、方針、政策取向的變化,都直接而敏感地影響到醫界各種力量的相對地位,也影響到醫療服務資源的布局及其改變。 當歷史遠去的時候,我們才看得清楚:經過“全盤西醫”和“全盤公醫”這兩大沖擊波之后,傳統中國的自由行醫時代就徹底結束了。從此,學醫體系、行醫資格和行醫模式,一概受到國家法律和行政權力的嚴格管制,再也不是民間自發的活動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