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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及有關清算安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15:41 《中國金融》
- 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司長 金 琦 為香港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服務,是中央政府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為滿足香港與內地經濟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而推出的政策。它順應了香港與內地經濟金融進一步融合的客觀需要。其發展過程充分體現了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內地與香港貨幣當局之間密切協作、相互配合的良好合作關系。 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發展過程 20世紀90年代初期,隨著中國內地改革開放的繼續推進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內地與香港經貿金融一體化程度不斷提高,往來人員數量迅猛增長。香港貨幣找換店的人民幣兌換業務應運而生,金銀飾品行業也率先受理人民幣消費和購物。據估計,當時香港約有100多家貨幣找換店,日均人民幣兌換量達到100萬元人民幣。后來,少數銀行也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當時香港還出現了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的呼聲,但由于人民幣尚不是自由兌換貨幣,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在港中資銀行以自求平衡為原則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 1997年香港回歸以后,隨著內地與香港經貿關系日趨緊密,人民幣在香港的流通和使用已形成一定規模,并有了相當數量的沉淀。人民幣回流問題得不到解決,不僅影響金融秩序,也導致了貨幣統計上的問題。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要求,為順應兩地經貿關系發展和便利兩地居民互訪和旅游消費的需要,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11月19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3]第16號》;中國人民銀行還就在港選擇清算行一事委托香港金管局向各商業銀行發出邀請,并共同完成了篩選工作,最終確定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清算行。自此,香港人民幣業務開始加速發展。 自2004年1月18日起,內地銀行發行的印有銀聯標識的人民幣銀行卡開始在香港使用;自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銀行開始為香港居民開辦個人人民幣的存款、兌換和匯款三項業務;4月底,香港銀行開始發行人民幣銀行卡。 2004年11月以來,香港業界多次提出了進一步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有關建議,主要包括提高部分人民幣業務金額限制、允許香港進口商以人民幣支付來自內地的進口、在港開展人民幣債券發行試點等。中國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經過認真研究和論證,向國務院提出了進一步擴大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平盤及清算安排范圍的建議。 2005年11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擴大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平盤及清算安排的范圍,包括提高部分現有業務的金額限額以及允許香港居民個人簽發人民幣支票用于支付在廣東省的消費性開支等。 2007年1月10日,國務院研究決定同意進一步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將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平盤及清算安排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內地金融機構在香港發行人民幣金融債券籌集的資金。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根據國務院指示精神,組織實施此項新業務。 自2004年2月25日香港人民幣業務開辦以來,各項業務平穩發展,資金清算渠道暢通,便利了兩地居民互訪和人民幣有序回流,基本達到了政策設計的目標。目前,香港共有43家銀行作為參加行與清算行簽署了《香港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其中38家已正式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在人民銀行開設的清算賬戶余額呈穩步增長趨勢。截至2007年3月底,香港人民幣存款總規模約為250億元人民幣;內地銀行卡在香港消費和提現合計275億元人民幣,香港銀行卡在內地累計消費和提現約9億元人民幣;香港支票內地消費使用約2030萬元人民幣。 總的來看,人民幣清算服務解決了人民幣合法回流問題,支持了香港銀行個人人民幣業務的順利推出,便利了兩地居民互訪和旅游,刺激了香港的旅游收入和消費增長,強化了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有關政策措施的效果,鞏固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獲得了各方的積極評價。 人民幣業務在香港的快速發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 第一,市場上對人民幣的客觀需求是基本動力。近年來,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以來,人民幣匯率穩定并呈強勢,除港澳地區外,在與中國接壤的周邊國家和地區,人民幣在不同程度上成為一種可接受的貨幣。這一趨勢使得在上述地區開展人民幣相關業務的需求逐漸增強。隨著內地與香港CEPA的啟動和內地“自由行”政策的推出,人民幣已成為內地居民在香港支付消費的主要貨幣。 第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積極推動和中央政府的支持是重要保障。由于香港和內地實施不同的貨幣制度,且人民幣尚未成為可自由兌換貨幣,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的配合至關重要。為順應香港市場對開辦人民幣業務的長期呼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于2003年正式向中央政府提出允許香港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的要求。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在進行大量調研和充分技術準備的基礎上,在現行外匯管理的有關框架內,設計了為香港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的有關技術和法律安排。 第三,香港與內地金融當局的緊密配合是前提條件。在有關合作備忘錄中,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當局就貨幣統計、業務管理和反洗錢等方面的合作達成了共識,雙方高層人員為此進行定期會晤。 幾個客觀評價 雖然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很快,但就其規模而言,對內地貨幣政策的影響尚微不足道。從金融分析角度,可以得出如下幾個初步判斷: 首先,人民幣在香港的使用是部分內地居民購買力在香港市場的實現。內地居民用人民幣在香港直接購物和進行旅游消費,相當于對內地的消費品進口需求和換匯需求的等量替代,即經常項目下貿易和非貿易支出相應減少。從這個意義上講,人民幣在特定條件下充當了國際支付手段。 其次,清算安排連通了香港與內地貨幣市場,打破了內地貨幣市場的封閉運行狀態。各參加行通過清算行進行人民幣頭寸調劑,意味著內地貨幣和外匯市場對香港金融機構的間接開放。同時,香港市場人民幣供求關系也可在內地市場上有所體現。 第三,香港人民幣運行需服從于內地經常項目可兌換的管理框架。雖然個人貨幣兌換行為發生地、兌換當事人、受理機構發生了變化,但仍受到各種交易數量和范圍的限制:個人向內地的限額匯款不可轉讓(匯款人即收款人);銀行人民幣資產和負債項目單一(現鈔和在清算行的存款是參加行的僅有人民幣資產);沒有銀行同業市場等。 總之,由于香港無外匯管制,人民幣在港流通對香港而言,只是增加了一個外幣幣種。而由于人民幣是不可自由兌換貨幣,所以,即使其貨幣當局為在境外流通的人民幣提供清算安排,其運作要求也要與內地有關外匯管理的現行制度相一致。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的性質沒有改變。當然,人民幣在香港的被接受程度和人民幣業務的發展將對貨幣管理當局提出新的問題,并要求我們提升管理水平和清算服務的效率,這將有助于我們的管理不斷向國際水準靠攏。 前景和挑戰 香港開辦人民幣業務才剛剛開始,業務類別和數量都受到很多限制,目前還難以對其做出全面深入的分析。但可以肯定的是,隨著內地與香港經濟的進一步整合和一體化,人民幣業務在香港的發展對于內地和香港的金融當局都將提出挑戰。 對內地而言,由于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內地的外匯管理框架將繼續體現于對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管理。加之觀念和習慣上的差異,必然帶來許多新問題。香港市場也不會滿足于人民幣業務發展的節奏,將從多方面反映出更多需求,從而對內地外匯管理改革形成新的壓力。 除港澳地區外,在毗鄰國家邊境地區也有不同程度的人民幣流通。但由于情況各異,我們一直未能建立統一的清算渠道來規范人民幣回流。港澳人民幣清算模式無疑具有示范作用。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檢討和總結人民幣在港澳市場的發展,對不適應市場的問題及時加以修正,使這一清算模式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 此外,為便利邊境貿易,應俄羅斯等一些周邊國家央行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先后與這些國家的中央銀行簽署了邊境貿易本幣結算協議。從協議執行情況看,本幣結算適應了有關各國在特定時期經貿發展的需要,減輕了其對外匯資金的依賴,降低了企業的外匯風險,減少了結算環節,促進了邊貿發展。雖然這與香港人民幣業務的內容不盡相同,但它們的共同之處在于,都要求貨幣當局在履行其職能時顧及相關經濟體的需求。 從目前情況看,香港銀行開展的各項人民幣業務發展平穩,人民幣存款量持續增長,現鈔有序回流,人民幣與港元匯率穩定,銀行卡交易量持續上升,資金清算渠道通暢,香港各參加行均能遵守清算協議及相關規定,各界反應良好,沒有出現不正常的人民幣跨境流動,基本達到了將香港居民手持人民幣回籠內地、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旅游的預期政策目標,總的來看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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