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鄧梅芳
早在今年五月十七日,中國央行行長戴相龍在一次工作會議上指出,停止發放“零首付”居民住房貸款,防止消費信貸中的惡性競爭。今天,央行又發布了《關于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顯示出對中國各商業銀行住房金融業務的關注程度。
隨著央行以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替代原來的貸款限額管理,商業銀行為調整信貸結構,尋找業務和利潤的新增長點,逐步將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確立為重要發展戰略。
近幾年,中國住房金融業務發展迅速,對拉動國內需求,推動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據統計,截至二00一年四月末,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達四千零七十三億元人民幣,占全部貸款余額的百分之五點五四。而一九九七年末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余額還只有一百九十億元。
但據央行有關方面負責人稱,作為一項新興的金融業務,中國的住房金融仍處于探索和積累經驗階段。個人信用體系、住房交易市場等基礎條件還不健全;部分商業銀行還不能把握住房貸款的風險。此外,在住房金融業務開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有的銀行對貸款項目審查不嚴,將貸款發放給不具備開發資質的公司或相關證件不齊全的項目,甚至出現對同一項目重復貸款的現象。
央行希望通過此次《通知》的發布,重申和明確商業銀行開展住房金融業務應共同遵循的有關規定,維護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
前一時期,中國眾多媒體炒作銀行的“零首付”貸款,而此次《通知》則嚴禁發放“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零首付”暗藏著信貸風險。
中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規定,借款人應以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首期付款對于防范信貸風險能起到兩方面的作用:一是證明借款人的支付能力,減輕借款人的財務負擔;二是約束借款人的交易行為。
而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住房開發企業和銀行競相打出“零首付”的旗號。據了解,“零首付”大致分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購房者支付住房開發企業的全部購房價款都從銀行貸款取得,個別開發企業甚至虛增房價,使得虛假房價款按規定貸款比例計算的貸款額與實際應付房價款相等,以欺詐手段造成銀行事實上發放“零首付”貸款。
其二,開發企業銷售住房時只收取購房者百分之八十的價款,這部分價款按照規定貸款比例從銀行貸款取得,剩余部分價款由購房者在一定期限內一次或分期付清,也造成事實上的“零首付”。
其三,部分商業銀行推出借款人以擁有完全產權的舊房抵押或有價證券質押從銀行貸款的業務,這也稱之為“零首付”。
央行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不利于穩定市場和防范風險。
央行有關方面負責人稱,央行支持商業銀行通過開展業務創新,活躍住房金融市場,滿足特定市場的需求,但業務創新應適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要求。
該負責人還表示,市場監管將成為央行的工作重點,央行今后將不斷監督商業銀行遵守住房貸款業務的利率政策和信貸原則,并嚴厲查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