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德國安聯保險公司與德雷斯頓銀行的成功合并不僅宣告了全球第四大金融集團的誕生,也一舉改變歐洲的金融格局的勢力版圖,而且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愈來愈模糊,金融并購已不再滿足于簡單的同業合并,而是追求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跨行業的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強強聯手。
國內銀行業應不應該實行混業經營?目前的爭論很多。其實,這種爭論已經沒什么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因為,客觀形勢的發展已經沒有國內銀行業選擇的機會了。
自去年下半年開始,管理層已經推出的一系列以市場深化和放松管制為基調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關嚴格分業經營的限制,原來的一些政策禁區正在不知不覺中被逐漸打破。比如保險資金(資產總額的5%)和三類企業可以間接或直接投資股市;證券公司可以從銀行同業拆借市場按凈資產的一定比例拆借資金,可以進行股票質押貸款,還可以直接上市融資;商業銀行可以參與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可以受理開放式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業務等等。以上諸多現象明白無誤地說明:隨著經濟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更加明朗,中國加入WTO的步伐加快,金融當局為順應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已對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政策開始做出適當調整,這些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都預示著我國金融體制系統化市場變革即將到來,中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時代離我們已不再遙遠。
分業與混業,孰的風險更大?
有人也許會說,混業經營風險太大云云。當然,這不容否認的。但是,是不是因為存在風險就不要混業經營了呢?分業經營存在風險,但若金融業就此不思進取,不轉變觀念,一旦進入WTO面臨的存與亡的風險要比現在大得多。何況,現在金融業分業經營也不是就沒有弊端的:
首先,分業經營非但沒有減少金融風險,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風險。
對金融業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便于內部管理又有利于貨幣當局的外部監管,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管理層的初衷。但從近幾年的實踐看,這種管理模式非但沒有使風險降低,反而使金融風險進一步加大。
商業銀行由于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領域、主要面對國有企業從事基本的存、貸款業務活動,由于國有企業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業銀行或是放款使不良資產比率持續上升,或是為安全起見少發放貸款,致使存差過大、資金浪費、業務收入無法抵補業務支出、出現大面積虧損;保險公司只能將錢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在近兩年銀行連續降息,國債利率不斷下調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的利息收入無法滿足其理賠和業務支出的需要,許多保險公司也出現虧損趨勢;證券類金融機構在分業管理和缺少必要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手段的情況下,在股市低迷時,許多證券營業部因交易清淡其經紀性收入尚不足以抵補其房租及各項開支;若行情高漲,一些證券公司又常常違規挪用客戶保證金以提高其自營業務能力。事實上“分割經營、孤立經營”的局面,并不利于我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
這還只是表象上的風險,而嚴重的我國金融業潛在的風險。
實踐證明,在當今世界金融證券化、電子化、信息化和一體化發展趨勢的格局下,完全割裂資本與貨幣兩個市場,只會嚴重束縛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窒息我國年輕的保險業和證券業,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積極培育和健康發展。在“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情況下,只能是在分業經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下,來做一些相關行業互相之間的服務,不能突破這個框框。特別是在保險業、證券業,銀行業想互相做一些業務品種時就涉及到不光是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監管部門要管理你。跨越保險業、證券業,所以有時銀行想為客戶提供比較全面的服務,這樣新的產品不容易推出。因為,只有混業經營才能給客戶提供一種更加綜合性的、高附加值的、全面的品種和服務?陀^現實告訴我們分業并不能降低風險,相反,在某種程度上它比混業的風險更大。
加入WTO后,分業還是混業不是我們自己能做主的。
金融體系是一國經濟構造中最敏感、最復雜的部分,它的運行狀態、發展趨勢要受許多變數的影響。上面分析的主要是內因。畢竟內因是決定因素,但外因的巨大推動作用也不容忽視。
筆者認為,假如不是因為中美就我國入世問題達成協議,我國入世已取得實質性進展,那么,我國還將沿著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金融監管模式一直走下去,即使某些具體政策發生轉變,也不可能在近期內改變這一思路。入世協議的達成促使我們把我國經濟放入到世界整體經濟中去考慮問題。加入WTO,應該在加強國家金融安全和壯大本國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實力的前提下對外開放金融服務業市場,我國金融業必須在入世前后的若干年內完成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實質性轉變。因為,一旦入世,大批的外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將會以合資或獨資的面孔出現在我們面前,而且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型”企業,其業務領域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及信托投資等多個方面,可以說是無所不包。它們將會抓住進軍中國金融市場的機會,努力拓展業務領域,搶占市場份額。單一的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已無法獨自承擔日新月異的新金融商品的承銷,也無法滿足企業一攬子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和居民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的需要。這必將對勢力相對較小、業務范圍狹窄的民族銀行業形成沖擊,因此,當前我國要進一步放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限制,積極發展更多的投資工具。就是我國金融業面臨的最為嚴峻的挑戰。中國即將加入WTO,現在實行的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正面對國際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的挑戰。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回歸,作為國際潮流勢不可擋,也必然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最終選擇。
在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進入我國市場,廣泛開展各項金融業務之前,塑造能夠在國內市場上與國際金融集團抗衡的市場主體是迎接“入世”挑戰的必然選擇。面對集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各類金融業務為一身的國際金融集團,我國的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金融機構目前除了要大力化解不良資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改革經營機制外,還必須進行重大的結構調整。在加強專業經營和風險控制能力的基礎上,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應大力強化國內金融機構的綜合經營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國的“全能型”金融集團,以便使國內金融機構能夠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與國際金融機構開展競爭。□楊光/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