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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告兒媳要繼承原房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 02:29 舜網-濟南時報
時報7月14日訊(記者劉云)年逾七旬的呂老太萬萬沒有想到,幾年前她與丈夫以及兩個兒子的一個約定,將自己逼入了居無定所的困境。近日,呂老太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將兒媳曉麗告上法院,要求繼承原本屬于自己的房產。 呂老太共生育了三名子女。1998年10月,全家商定,將夫妻二人共有的位于某小區的房產換到次子名下,并且丈夫于老漢與次子于某簽訂了一份申請書。同年,經市房管局批準產權調換,該房屋產權歸于某名下。2001年,于家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書,注明房產歸于某,于某一次付給哥哥3萬元現金,兩個兒子都有扶養父親、母親的責任。 2004年,呂老太的丈夫去世,不幸的是長子與次子也先后去世。呂老太發現次子媳婦曉麗對她不聞不問,更不盡贍養義務。呂老太認為,2001年,于家共同簽署的協議是一份附帶條件的遺囑,即約定次子在得到房產的同時亦應盡贍養義務,現在兒媳對她冷漠如冰,呂老太認為自己有權收回房產。2006年,呂老太將兒媳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撤銷2001年立的遺囑,取消兒媳對房屋的繼承權。 然而,法院在審理后認為,該房屋所有權已歸于某所有,2001年,于家所簽署的協議處分的并非于老漢與呂老太的財產,所以該協議只能視為于家對1998年房屋產權調換的一個書面確認,并非遺囑,法院駁回了呂老太的訴訟請求。 呂老太年老多病,需要人照料,看病需要花費巨額醫藥費,自己的房子給了小兒子、兒媳后,兒媳因另有房子,就將原呂老太的房產出租收取租金,而呂老太現在不得不租房居住。官司打輸了后,呂老太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無奈之下,她找到了我市法律援助部門請求幫助。 法律援助律師在分析了呂老太的案情后認為,如果再以同樣的理由打官司勝訴的可能不大,因此建議呂老太打官司要求繼承次子的兩套房產,其中包括一套原本屬于呂老太自己的房產。律師已幫助呂老太將兒媳曉麗再一次起訴到市中區法院,目前法院正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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