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曝光臺·我要投訴 宋慶齡幼兒園消失 綠城玉蘭花園被指“學區房欺詐” 從宋慶齡幼兒園到東方幼兒園,綠城精心打造的玉蘭花園“攤上事”。業主指控綠城“學區房欺詐”,雙方或即將對薄公堂。 東地產汪露報道 綠城玉蘭花園業主和開">
宋慶齡幼兒園消失
綠城玉蘭花園被指“學區房欺詐”
從宋慶齡幼兒園到東方幼兒園,綠城精心打造的玉蘭花園“攤上事”。業主指控綠城“學區房欺詐”,雙方或即將對薄公堂。
東地產 汪露 報道
綠城玉蘭花園業主和開發商因“宋慶齡幼兒園消失”產生的矛盾持續超過一年。
年后,許多業主家的適齡兒童開始報名,按照計劃,孩子們可以去小區對口的宋慶齡幼兒園(以下簡稱“宋幼”)接受雙語教育。但規劃中的宋幼卻在業主購房半年后突然被東方幼兒園“調包”。
不能滿足東方幼兒園的業主,已將孩子送往別的區域上學。而勉強接受東方幼兒園教育的業主越想越“窩火”,決定就此事向開發商綠城討個說法。
不過,開發商對此事顯得“淡定”很多,他們始終建議業主走法律程序。
業主問責開發商
宋幼最后時刻被調包,誰信?
綠城玉蘭花園的宣傳廣告曾明確“社區對口宋慶齡幼兒園”。
在上海多個知名房地產網站上,綠城玉蘭花園周邊幼兒園一欄中已沒有“宋慶齡幼兒園”。但在不少中介銷售人員對綠城玉蘭花園的介紹和較早時期的宣傳軟文中,仍能看到“宋慶齡幼兒園學區”字樣。
購房半年后,幼兒園開始招生。招生前業主們得知幼兒園被“調包”,取而代之的是東方幼兒園,這讓不少沖著宋幼買房的業主一時間無法接受。
業主代表張揚(化名)告訴《東地產財經周刊》(以下簡稱“《東地產》”,東地產微信號:dongdichan),宋幼方面多次考察這塊地,報名前突然不來,我們不得不懷疑宋幼有房托的嫌疑。
“作為一家知名開發商,難道連對面幼兒園的信息都不清楚?如果是兩三年前售房,存在幼兒園變更的可能性,但從2012年11月售房到2013年4月幼兒園取消才半年時間而已,我只能說綠城存在欺騙行為了。”張揚有些氣憤。
“本來想買趙巷的別墅去上‘宋慶齡’的,跑到這里聽說也是‘宋慶齡’,還免贊助費,就沖動地買下了。”張揚說。
張揚告訴《東地產》,當時我們要求開發商在合同的補充條款里寫上宋慶齡幼兒園,銷售說這么高檔的樓盤肯定不會有變?要知道沒有宋幼,3萬塊我都不會買,畢竟是唐鎮這么遠的地方。”
張揚向《東地產》透露,宋幼是唐鎮政府承諾給綠城的,但如今唐鎮政府重新引進了東方幼兒園。關于宋幼,唐鎮政府跟綠城有協議。“宋幼不來的原因據說有很多,關鍵是幼兒園的土地是唐鎮政府的,是公有,引進的幼兒園是民辦,民辦用公辦的土地,雙方有爭議,都不讓步,還有就是宋幼的某些辦園宗旨。”
“都宣傳了好幾年,這些年應該把爭議都解決了,等最后時刻說不行,你信嗎?”張揚質疑。
業主們屢次找到開發商解決問題,均無果。如今,有業主透露打算“聽”開發商的建議,走法律途徑。
開發商未作答復
曾回應“已盡努力協調”
對于業主的質疑,《東地產》聯系了綠城玉蘭花園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以“不便接受采訪”為由,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不過,玉蘭花園一位張姓負責人曾就業主“學區房欺詐”的說法,接受過《東地產》采訪。該負責人解釋稱,規劃中的幼兒園在紅線以外,不由開發商負責,而是政府建設的配套。“2013年4月初我們才得知宋幼來不了的消息。這個事情一直不是我們在推動的,之前政府給我們的消息一直是宋幼。唐鎮和宋幼談了很久,而且在出現問題以后,教育局第一時間調動了東方幼兒園代替,這樣的速度是以前沒有的。”
“對口的幼兒園真的不是開發商能解決的問題,政府、土地方和我們都做出了努力,希望業主子女能得到好的教育。我們一得到消息就及時更改了宣傳資料,對于之前的宣傳,該承擔責任的我們肯定會承擔,法院如果做出認定的話我們也會認可。”該負責人表示。
而參與了政府與宋慶齡基金會談判過程的該項目的一級開發商,浦東唐城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經理也證實了綠城方面的說法。
“唐鎮一直想引進一所知名幼兒園,和宋幼的談判過程已經有兩年了,之前雙方都有意向,包括宋慶齡基金會方面也打過報告。雖然對某些條件有異議,但政府做了很多的努力,談到2012年底都很好。為引進宋幼,浦東新區教育局突破了許多規定,也開過多次會議支持項目落地,我們手里還有會議紀要,還聯手制定了合同。不過,雙方一直沒有最終簽約,直到2012年4月初要進行招生公示了,必須進行操作時,宋慶齡基金會董事會考慮到種種原因,還是放棄了。”
對于宋幼放棄的原因,陳經理表示,政府用于建造幼兒園的是公辦地塊,不能做民辦幼兒園,但政府方面愿意做出讓步,也為了不影響地段招生,提出三年以租賃的方式給宋幼先辦起來,三年以后收回土地,幼兒園再搬到民辦選址。但最終,宋慶齡基金會以“一旦在一個地方投入熱情就要一直繼續下去,而不是搬遷,這樣的學校沒有靈魂”為理由放棄了。
“各方真的都作出了努力,談判起初也很順利,包括一些具體價格和操作等都談好了,原來以為政府的規定會是最大的阻礙,沒想到最后學校這邊出了問題。”
為證實上述說法,《東地產》致電管理宋慶齡幼兒園的中國福利會,接聽電話的負責人在聽了《東地產》“是否有過在唐鎮建造宋慶齡幼兒園的規劃”的問題后,回答“誰說的這個話找誰去”便掛斷了電話。
不過,陳經理告訴《東地產》,在宋慶齡幼兒園確定不能來后,教育局及時調取的東方幼兒園也十分優秀。
專家:應多關注教育局信息
事實上,近年來關于學區房的業主維權案件頻頻發生,不少開發商承諾的“學區房”到了交房后卻無法兌現。部分購房者甚至僅有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無法進行證明,吃了“啞巴虧”。
在業內專家看來,購房者在選擇“學區房”時,還應查閱教育局的信息,而非簡單聽信銷售的說辭。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房地產專業律師王秋瑞告訴《東地產》,開發商有關教育的信息是間接的,且可能為了促進銷售而作虛假或者誤導性陳述。所以,這個應該多關注教育局信息,因為招生范圍以及幼兒園的設立均是由教育局決定。但業主若希望能進行自我保護,可要求在銷售合同中寫明“開發商對此(學區房)信息確認;如果最終不能兌現,開發商認可屬于違約;同時訂明具體的違約責任,退房、賠償金額等。”
對于該事件的責任,王秋瑞表示,對口幼兒園的問題,業主需要:1,要證據證明開發商做過此承諾;2,看該片區是始終不對口,還是近期剛剛調整。如果是前者,可能構成欺詐,如果是后者,則可能與開發商無關,是教育局調整片區的問題。“開發商的說法需要證據,證明政府此前做過此類承諾。如果無法證明,可能構成違約。但業主索賠比較困難,因為還有其他幼兒園可上。”
“在宣傳方面,如果樓書上對此承諾有保留條款,如‘若政府部門調整則從其規定之類的’之類,開發商就沒什么責任;若沒有,可以說開發商沒有盡到提醒義務,構成了誤導。可以嘗試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賠償可能沒有明確約定,但可以考慮認為屬于根本違約,進而按房價款20%要求。最終數額需要由法院判定。”王秋瑞告訴《東地產》。
述業主表示,自己已聘請了律師,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最希望的還是孩子能上宋慶齡幼兒園。“如果宋幼真的來了,我給綠城鼓掌,我們的目的是上好的幼兒園,而不是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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