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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白金里無金磚官司不斷 消費者告藥廠藥商欺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3:35 南方日報
南方日報社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合辦 本報訊 (記者 陳球 通訊員 海法宣)“腦白金里有金磚”?廣州一消費者購買兩盒腦白金后,拆除包裝發現并無金磚,遂憤而訴至法院。日前,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羅靜釗向腦白金的經銷商廣州二天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下稱“二天堂”)、出品商珠海康奇有限公司(下稱“康奇”)等索要價值萬元金磚的訴訟請求。 據悉,今年5月12日,羅靜釗在二天堂石榴崗分店處看到知名保健產品“腦白金”,其外包裝上印有“上海老鳳祥特別打造的99.99%金磚”、“腦白金里有金磚”、“價值5000元”等字樣,于是咨詢營業員可否先拆開,營業員稱,“只能先購買后才可以拆開,并且拆開后除非有質量問題,否則不可退貨”。羅靜釗當即購買了“腦白金”產品兩盒,每盒129元。 羅靜釗認為,因康奇承諾腦白金產品里有金磚,事實上卻沒有,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于是,他要求兩被告共同給予其兩塊總價值1萬元的金磚。 兩被告辯稱,“腦白金里有金磚”是腦白金銷售的一種廣告行為,該活動經公證處證實,其廣告內容和形式都是合法的,原告的訴訟請求與基本生活常識相違背,是無理取鬧。 海珠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引起糾紛的原因在于對“腦白金里有金磚”這一宣傳語理解不同。二天堂在銷售柜臺擺放的宣傳卡對腦白金銷售活動細則作了說明,講明中獎率為0.075‰,表明原告在購買前已完全知悉“腦白金里有金磚”是一項有獎銷售活動促銷語,原告認為購買腦白金一定有金磚是以必然性代替了中獎的偶然性。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負擔。 據記者了解,目前,廣州共有7個消費者訴腦白金的案子,分別在越秀區、天河區、海珠區法院審理,但法院一審消費者全部敗訴。包括本案在內,目前部分消費者已上訴至廣州中院。 法官點評 促銷語非買賣合同附隨義務 海珠區法院承辦本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促銷語并非法律上的承諾,并非買賣合同的附隨義務。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謊稱有獎的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本案的有獎銷售于2006年10月26日由公證處進行了公證,活動是真實有效的。而且,腦白金產品在柜臺對外銷售時,均公示了有獎銷售的實施細則,并沒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不構成欺詐。 新聞鏈接 深圳消費者勝訴成全國首例 “腦白金里有金磚,送禮就送腦白金。”沖著這句廣告詞,全國有500多名消費者在購買腦白金后,發現內無“金磚”,為索要金磚而將經銷商和廠商一起告上法庭。然而,絕大多數消費者的請求均被法院駁回。 近日,深圳福田法院作出全國第一例“腦白金”訴訟原告消費者勝訴的判決,判決認定腦白金有欺詐行為,需雙倍賠償消費者損失。 深圳福田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4月15日,原告陳理峰到被告一致醫藥公司桃園分店購買了腦白金膠囊口服液兩盒,共計277.6元,此后,原告打開產品包裝,未發現有金磚,遂提起民事訴訟,認為被告的行為系欺詐,應予雙倍賠償。 7月16日,深圳福田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故意告知上述虛假信息,致使原告做出了購買腦白金的錯誤意思表示,被告的行為認定為欺詐,原告購買商品的價值為277.6元,據此要求被告予以雙倍賠償5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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