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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質監報告:手機充電器抽查合格率僅兩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1:46 大洋網-廣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 譚德波 通訊員 胡燕妮) 昨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了2007年第一季度流通領域手機、電池、充電器和白酒、葡萄酒質量監測報告。報告顯示,手機電池和充電器質量堪憂,合格率分別為60%和20%。 充電器的抽查合格率僅為20%,主要問題是電磁兼容測試合格率低,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去掉了影響電磁兼容的關鍵零部件。本次監測中價格在20元以下的手機充電器電磁兼容測試均不合格,專家提醒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認清3C標記。 手機電池抽查合格率僅為60%,相關標準要求手機電池在充電、放電或外部短路時應有保護功能,不應出現漏液、冒煙、起火、爆炸等現象。但在本次監測中,有兩款4批次的電池,在進行充電保護試驗時,樣品爆炸起火。這4批樣品的經銷單位為佛山市威爾瑞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和廣州市捷通電訊設備有限公司天河城分公司。 此外,抽查中還發現電池的實際容量與標稱容量不符的情況。在本次監測的40個批次中,有15個批次的實測容量小于商品標識的額定容量,兩者之間相差最大的達49%。省工商局消保處表示,這些實際容量與標稱容量嚴重不符的電池,實質上是“以小充大,以次充好”的欺詐行為。 省工商局消保處提醒:新電池首次充電時,可用手觸摸電池外殼溫度是否過高,一般電池充電初期(1小時內)會發熱,但溫度不會太高。若充電1小時后,電池外殼溫度很高(燙手),則有可能充電保護電路存在問題,甚至可能引發爆炸。 工商部門共抽查了珠海、汕頭等8個市銷售的白酒、葡萄酒商品130批次,內在質量合格83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為63.8%。抽查發現白酒“酒精度”合格率為77.4%,不合格率為22.6%。消保處指出,酒精度不合格大多數都是酒精度低于外包裝標示的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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