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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貨物受損商家只賠3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 20:15 江西商報
三星貨運被投訴 本報訊 記者 戴煒亞報道:價值近2000元的貨物在托運途中意外翻車被浸濕,托運部卻只賠償300元。21日,南昌市民唐先生向本報投訴位于南昌市金潤廣場2區22棟的三星托運部。 唐先生稱,10日,他的朋友從該托運部設于萍鄉市上栗縣的托運點運送一批價值1916元的化妝品給他,但沒有保價。他17日收貨時發現,包裝已經打開,大部分貨物被浸濕。他找到該托運部,對方卻以只是浸壞包裝為由拒絕賠償。 21日下午,記者采訪了該托運部陳姓負責人,他解釋說,唐先生的貨物12日在運送途中意外翻車,導致貨物浸入水中,他只能賠償損壞的包裝費300元。 對此,南昌市洪城工商局表示,唐先生可將情況寫成書面材料向所屬工商分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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