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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次失業人員能再享社保補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5:29 北京晚報
從本月起相關人員可去街道社保所申請 本報訊 (記者 李莉) 記者今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本月起,已經享受過一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彈性)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如果再次失業,可按規定再次申請享受社保補貼。 自謀職業申請條件 再次申請享受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需達到三個條件: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以上及中、重度殘疾人;在失業期間依法申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并按規定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在市或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辦理了個人委托存檔手續。 自謀職業人員須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交驗本人《身份證》、《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就業登記卡》、《再就業優惠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個人委托存檔證明材料、提供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填寫《(再次)申請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 靈活就業申請條件 再次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需達到以下條件:女滿40周歲,男滿45周歲以上及中、重度殘疾人;在社區從事家政服務與社區居民形成服務關系,或在區縣、街道(鄉鎮)、社區統一安排下從事自行車修理、再生資源回收、便民理發、果蔬零售等社區服務性工作,以及沒有固定工作單位,崗位不固定、工作時間不固定能夠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靈活就業工作;已實現靈活就業滿3個月,并在戶口所在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個人就業登記。 靈活就業人員須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交驗《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殘疾人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就業登記卡》(復印件),填寫《(再次)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 17種情形停止補貼 1、未按規定向社保所報告就業狀況超過30日。 2、未按時、足額繳納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超過30日。 3、因各種原因歇業、停業、轉租以及個體營業執照未通過年檢。 自 4、個人提出高于規定標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謀 5、已實現其他形式就業。 職 6、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 業 。 7、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8、弄虛作假,騙取社會保險補貼。 9、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1、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 2、停止靈活就業。 靈 3、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超過30日。 活 4、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報告靈活就業情況超過30日。 就 5、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 業 6、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7、弄虛作假,騙取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8、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享受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為:“4050”失業人員及中度殘疾人,可連續享受3年的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補貼或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及重度殘疾人,可連續享受5年的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基本養老保險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為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補貼14%,個人繳納6%。 失業保險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為基數,按照2%的比例繳納保險費,補貼1.5%,個人繳納0.5%。 基本醫療保險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0%為基數,按照7%的比例繳納保險費,補貼6%,個人繳納1%。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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