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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表押金收據遺失 退費時需居委會證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6:41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記者熊星星 實習生杜曉青)武漢供電部門對部分老用戶退還100元電表金的行動仍在進行中。就一些住戶“電表金原始收據丟失,如何退款”的咨詢,武漢供電公司昨公布了具體方案:退費時需出示當地居委會開具的證明。 也就是說,原始收據遺失的用戶要金需備齊3個證件:一是居委會所開的證明(手寫件),證明用戶購買和報裝電表的日期,用戶電表的使用權歸屬,戶主曾在何時使用電表等情況;二是用戶身份證復印件;三是該用戶近期電費通知單。 供電公司同時指出,對于二手房用戶,房屋產權有變更,新房主退費時,若不能出示原始收據,則須同時出具居委會證明、原來繳費業主的證明。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期,曾發生新戶主自行前往當地居委會開證明冒領金的事情,使原屋主雖手持原始單據卻得不到退費,故要求新戶主退費時要得到原戶主的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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