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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規為游客撐腰 遇偷工減料可向旅行社索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13:43 現代金報
金報訊(記者 鄭雪)以后游客再碰到導游擅自更改行程、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等違約行為,可直接向旅行社提出索賠。昨天記者從浙江省旅游局獲悉:為了規范旅游市場,日前國家旅游局頒布了新版《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如果游客在行程中再遇到“偷工減料”行為,可向旅行社索賠。 旅行社更改行程需賠償 據浙江省旅游局旅游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頒布的新辦法規定比較細致,其中對旅行社這一塊做了明確的責任界定。比如:導游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并賠償同額違約金;導游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旅行社承擔旅游者的全部費用;導游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的20%;導游擅自安排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或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的全部損失。 該負責人表示,新辦法兼顧到了消費者和旅行社雙方的利益,制訂合同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合同,而不是懲罰某一方,目的在于進一步提升旅游行業的整體素質。 旅行社稱利益受損了 然而,部分旅行社卻認為新辦法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了,旅行社的利益卻受損了。 浙江省中青旅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表示,新辦法對消費者的保護多于對旅行社利益的考慮。他認為,目前旅行社是微利企業,一旦按照該合同實施,旅行社就會承擔較大的風險。港中旅杭州國際旅行社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合同中條款對旅行社的要求確實比較高,“我們肯定會照合同執行。”該負責人指出,由于條款太多太細,不僅給旅行社增加了負擔,而且也給消費者帶來了麻煩。中國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士也表示了同樣的看法。 市民為此叫好聲一片 對于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新規定,市民們叫好聲一片。家住德勝東村的耿小姐說,以前出游她都是隨團,但到處都是購物場所。“現在有這種新規定出來,游客的利益也得到充分保障。” 采訪中,許多市民都紛紛表示,在政府的引導及督促下,旅游行業逐漸透明,信譽度也將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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