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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杭蕭鋼構案三嫌犯 羅高峰背后可能另有主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06:4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吳昊 發自杭州 ◇核心提示◇ “羅高峰的背后肯定有幕后操縱者,26歲的他在這個事件中,很有可能是被利用了。”一位羅高峰的大學校友昨日向早報記者表示。他認為羅的能力和人品不足以策劃整起杭蕭鋼構事件。 盡管涉案的3名當事人已被逮捕,但種種跡象顯示,籠罩在杭蕭鋼構(600477)數月之久的黑幕并未散盡。 早報昨日曾就“公安機關對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羅高峰、涉嫌內幕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東、陳玉興執行逮捕”作了相關報道,三人中,羅高峰作為唯一在職的杭蕭鋼構員工,自然成為內幕交易系列案中最引人關注的人物。 “羅高峰被利用了” “羅高峰的背后肯定有幕后操縱者,26歲的他在這個事件中,很有可能是被利用了。”一位羅高峰的大學校友昨日向早報記者表示,羅的能力和人品不足以策劃整起杭蕭鋼構事件:羅高峰2004年才畢業,之前在浙江財經學院的二級學院‘東方學院’讀書,雖然在校期間比較活躍,熱衷于社團活動,并擔任過學生會干部,但為人卻一直很本分,也很少惹事。” 在杭蕭鋼構前一輪連續漲停期間,羅高峰曾頻繁接受包括早報在內的媒體采訪,以他對記者提問的回應來看,當時的羅高峰是一個“想說也敢說”的證券事務代表。據杭蕭鋼構公告顯示,羅高峰,男,1981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2004年1月進入杭蕭鋼構證券辦實習,后進入該公司工作,歷任辦公室辦事員、投資者關系管理等職務,從事公司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工作。去年5月30日,羅接替陳玉興(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出任杭蕭鋼構證券事務代表和證券辦副主任一職。 該知情人士還透露,因“做得不順心”,今年1月份,羅曾向公司提出過辭職,但被婉言留住,條件是“委以重任”,但沒多久,“就出了這事”。 5月1日,浙江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杭蕭鋼構涉嫌內幕交易案。隨后,羅被公安機關帶走,5月21日,杭蕭鋼構發布公告稱,“浙江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羅高峰目前在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王向東:娛樂場老板之弟 從媒體公開報道來看,另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王向東被立案調查的時間大致應和羅高峰相同。5月11日,曾有報道稱,“涉嫌炒作杭蕭鋼構股票的竟是杭州當地一家娛樂城老板。杭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工作人員昨日透露,涉嫌炒作杭蕭鋼構的杭州當地一家娛樂城的老板目前已被立案。” 有傳言稱,娛樂城老板的“大單”消息,來自杭蕭鋼構高管在娛樂城休閑時,將海外大單無意間告訴了服務小姐,娛樂城老板從服務小姐處得到消息后斥資炒作。 據悉,杭蕭鋼構總部———瑞豐大廈位于杭州市慶春路和中河中路交叉地塊,共有四家娛樂機構,包括銀樂迪KTV、好樂迪KTV、娃哈哈娛樂城和金碧輝煌娛樂城。而據早報記者調查,該娛樂城可能是與瑞豐大廈一街之臨的浙江金碧輝煌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屬于杭州高檔娛樂場所。 浙江省工商局登記資料顯示,金碧輝煌法人代表為王東平,該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皆為自然人股東,其中王偉東投資額為420萬,占投資總額的80%,另2名股東分別為黃紫英和黃承裕,分別占8%。據另一知情人士透露,涉案的王向東是王偉東的弟弟,今年40歲左右的王向東在股票圈內小有名氣,曾在此后一度“先知先覺”的長江證券開過戶。 陳玉興與王向東 第3位犯罪嫌疑人陳玉興也是一名與杭蕭鋼構頗有淵源的人。陳1997年前后進入大鵬證券(后擔任杭蕭鋼構IPO主承銷商)工作。2004年3月,陳離開大鵬證券進入了杭蕭鋼構任證券事務代表,2006年5月離職,后曾去上海做過私募基金。 杭蕭鋼構公開信息顯示,陳玉興是羅高峰的前任,在去年5月30日前擔任杭蕭鋼構證券事務代表兼證券辦副主任。在2004年,河北杭蕭鋼構有限公司成立時,陳玉興曾出資41.5萬元持有該公司1%股份。2006年4月23日,陳玉興和其他幾名自然人股東以每股1.035元的價格,將1%的河北杭蕭股份轉讓給杭蕭鋼構公司。 一位杭蕭鋼構內部人士昨日向早報記者透露,陳玉興的離開是因為“個性好強,想出來單干”。據杭州當地媒體報道,“王向東一直是大鵬證券的大客戶,用家人的名義開有戶頭。即使是在2003年、2004年這樣的熊市中也有幾百萬的資金在操作,是讓人印象深刻的大戶”,“相信陳玉興與王向東兩人應該在那時就已相識”。 上證所資料顯示,長江證券上海東方路營業部第一次浮現是在杭蕭鋼構第二個漲停板時位居買入金額第一名,后來又在杭蕭鋼構股價暴漲159%后列賣出金額第一名;在杭蕭鋼構第三個漲停板時,長江證券杭州建國中路營業部位居累計買入金額第一名。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處于主導地位的長江證券杭州建國中路營業部,前身就是大鵬證券杭州建國中路營業部———2005年期間,大鵬證券因巨額虧損嚴重違規等事項,被證監會關閉,由長江證券托管,后易名為長江證券。而陳玉興、王向東二人此前就在這里工作和開戶過。 一位證券界人士分析,假如有主力資金在內的話,那么在杭蕭鋼構2月12日第一次漲停之前,主力就已經布局,成本應在4元以下,隨后8個交易日成交量較小,主力安享收益。3月16日,成交量急劇放大,換手率高達34.23%,主力順利出逃。假如沒有主力資金操作,或者說沒有實力資金炒作,一般來說,在當時消息尚不明朗的情況下,連拉10個漲停不可想象。 因重大事件未公布,杭蕭鋼構昨日停牌一天。 ◇記者觀察 別讓“好意”辦了“壞事” 早報記者 吳昊 三名嫌疑人被捕,杭蕭鋼構案有了新的進展,但對于打擊證券市場普遍存在的內幕交易而言,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專家建議,應該加大內幕交易的違法成本,同時,改變現行的政策和制度安排,盡量消除產生內幕交易的土壤。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的厲健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和個人冒著被處罰或者被制裁的風險從事內幕交易,主要是受巨大利益驅使。“國內許多人并不認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提前交易、賺取利潤是在犯罪。況且,這種違規的成本太低。” 比如,由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導致的民事賠償案件,法院至今仍不能受理,這使得違法者不必為此承擔民事賠償。很多司法界人士都認為,這種狀況要盡快改變。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目前國內違法成本與違法收益不匹配,從行政處罰與刑事制裁的角度而言,應加大罰款的力度。 此外,證券市場還需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減少滋生內幕交易的土壤。杭蕭鋼構案件涉及的內幕交易只是內幕交易的一種類型,基本不涉及市場制度建設,主要靠加強監管;而還有幾種類型的內幕交易,通過制度變革,可以大大減少發生的幾率。 近期股市中最抓人眼球的是資產重組、資產注入帶來的股價飆升,而在消息公布之前,此類個股往往都會拔地而起,很難讓人相信,消息沒有提前泄漏。 對于此類內幕交易嫌疑,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改變鼓勵重組的政策。如果浪莎襪業能夠IPO,那就不會有*ST長控復牌后一天上漲10倍的奇跡;如果廣發證券不選擇借殼,也許就不會有延邊公路的詭異表現,也許就不會有廣發證券董事長的辭職了。 也許,管理層盡量救活每一個上市公司的動機是單純的,但由于重組過程漫長而且經手人太多,由此導致的不可避免的內幕交易卻讓這種“好意”大打折扣。 此外,“挽救”式重組帶來的“投資機會”,其實正是投資者爆炒“垃圾股”的理性所在。如果管理層不愿看到爆炒“垃圾股”成風,現在是改變的時候了。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過往專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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