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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漲價將快查重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6:55 新京報
發改委一周四次發文嚴控哄抬價格,要求各地拉網檢查,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建新聞發言人制 本報訊 (記者 李靜睿) 國家發改委昨日連續下發兩項通知,措辭嚴厲地表示,將落實食品價格及相關收費專項檢查。這已是發改委在一周內四次發出類似通知嚴控哄抬價格行為,此次通知中發改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對查出來的亂漲價案件一經核實,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理,“絕不讓違法者在經濟上得到好處”。 要求把握政策界限 發改委已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所有食品制造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逐個進行拉網式檢查;突出重點品種,對糧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品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三類不正當價格行為。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建立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除給予經濟處罰之外,還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直至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但是,發改委也要求各地把握好政策界限,嚴格區分成本推動正常轉嫁與借機哄抬價格的界限、區分企業自主定價與串通漲價的界限、區分價格信息服務與操縱價格的界限。 要求各地扶持生豬養殖 肉價的連續快速上漲已成為CPI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繼國務院表示將由中央補貼農民養豬之后,發改委昨日也要求各地盡快研究提出相關扶持措施,千方百計增加投入,以改善生豬生產條件。 按照發改委的部署,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全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價格熱點問題要及時澄清情況、表明態度,以引導群眾理性消費,維護社會穩定。 -專家觀點 “不采取嚴厲措施哄抬將蔓延”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宏觀經濟研究員韓孟:在本輪物價上漲中,流通領域出現借機哄抬價格的趨勢,“商家已看到這是一個調整的機會,如不采取嚴厲措施,哄抬趨勢將會蔓延”。 新京報:目前哄抬價格的趨勢是否明顯? 韓孟:還是很明顯。豬肉和糧食價格的上漲,已經明顯帶動了其他價格的上漲,在這一輪的普漲中,成本和哄抬的因素應該說同時存在,商家明顯是在借機調整價格。 新京報:這一輪物價上漲農民是從中獲利的,如果價格被打壓,是否會繼續挫傷農民的積極性? 韓孟:漲價對農民有好處,但是目前的事實可能是農民得到一分錢,流通領域得到了一毛,甚至管理部門通過各種收費得到一毛錢,農民的獲利空間是有限的。 新京報:怎樣保證查處價格違法的同時保護農民收益? 韓孟:國務院已經有一些補貼,發改委這個文件也專門把流通領域提出來?梢钥吹竭@幾個文件并沒有直接針對糧價和肉價,更沒有提到限價問題,所以農民并不會受到太大影響,主要打擊的還是商家和監管部門,F在最讓人擔心的是這幾個文件能否得到實施,我預想會遇到很大阻力。 本報記者 李靜睿 “必須走市場定價的道路” ●經濟學家、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梁小民:雖然發改委一周連續四次發文對于穩定民心的作用不言而喻,梁小民認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其實際效用要具體分析。必須走市場定價的道路,如果價格形成機制不能得到貫徹,問題會更多。 新京報:發改委制止哄抬物價的通知,你怎么看? 梁小民:發改委的目的當然是制止各地、各行業的漲價現狀,希望安定民心,從這個角度來說的確可以緩解老百姓一部分對于物價上漲的焦慮。但要具體分析情況,比如,目前的豬肉價格完全是市場供求關系拉動,并不是賣豬的人串通。對于一些已完全放開的價格市場,如果不充分尊重價格波動,單求穩定,可能只會造成下一輪的報復性上漲。 新京報:但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并不完善,市場還不能如此有效地進行調節。 梁小民:這個問題的確存在,但政府管得過多后果會更為嚴重。比如這次通知里有一條是“區分政策界限”,實施操作起來有難度。必須走市場定價的道路,如果價格形成機制不能得到貫徹,問題會更多。國務院上周下文補貼農民養豬,給母豬上保險之類,這才是最好的途徑。 新京報:有人認為國家應該把更嚴厲的措施對準壟斷企業,你認為呢? 梁小民:對,國家對于目前的資源價格還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它們才是最容易哄抬的那部分,因為就那么幾家企業,聯盟也很容易。 -相關新聞 豬肉市場變相提價將從嚴查處 工商總局等七部委緊急通知,舉報違法經營豬肉者有獎 本報訊(記者廖愛玲 鮑穎)昨天,工商總局聯合發改委、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督局七部委發出緊急通知,將集中開展豬肉市場基本情況調查,從嚴查處豬肉市場中的合謀漲價、變相提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除了打擊銷售病死豬肉、哄抬價格等違法經營外,還將負責審查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餐飲和集體食堂單位則要明確記載購肉渠道、數量、時間,并做到貨證相符。 工商總局透露,從7月30日起,已派出6個督察組,赴河南、湖南等重點省市對豬肉市場進行督促檢查。在8月8日前,工商部門將集中開展豬肉市場基本情況調查,將形成綜合分析報告后上報國務院。 此外,通知還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法經營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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