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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大中城市豬肉儲備不低于7天消費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12:04 大洋網-廣州日報
據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新華社8月2日受權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建立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穩定市場供應、滿足消費需求、增加農民收入。 《意見》要求各地加大對生豬生產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生豬的公共防疫服務體系,加強市場調解和監控工作,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完善豬肉儲備體系。 《意見》還要求各地建立能繁母豬補貼制度,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飼養。國家按每頭50元的補貼標準,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戶(場)給予補貼。國家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政府負擔80%,養殖戶(場)負擔20%。 中國保監會1日已下發《關于建立生豬保險體系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8月15日前必須啟動能繁殖母豬保險和生豬保險工作。通知明確,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金額定為每頭1000元,保費為每頭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擔48元保費,比例占80%;保戶自負12元保費,比例占20%。 由于生豬生產恢復需要一段時間,《意見》明確各地要完善穩定豬肉供應的應急預案。豬肉主銷區省、直轄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將地方儲備充實到不低于當地居民7天消費量,保障中秋、國慶“兩節”供應。 交通部8月2日下發關于檢查落實生豬及豬肉等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運輸工作情況的通知,強調對因未按規定執行“綠色通道”政策,造成運輸不暢甚至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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