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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五方面促進生豬生產和市場穩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10:01 中國財經報
財政部下發《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對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給予保費補貼,同時從五方面促進生豬生產和市場穩定 欣文 本報訊 財政部近日下發《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要本著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廣泛參與、協同推進的原則,對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給予適當保費補貼,推動建立有利于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辦法》規定,財政部對省級財政部門組織有關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開展的能繁母豬保險業務,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為投保的養豬戶提供直接補貼。中央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的能繁母豬保險業務涵蓋母豬飼養過程中面臨的主要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包括敗血癥、藍舌病、癢病、豬瘟、豬肺炎、豬丹毒、藍耳病、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口蹄 疫及其免疫副反應、臺風、龍卷風、暴雨、雷擊、地震、洪水、冰雹、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保險金額按照能繁母豬的生理價值(包括購買價格和飼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并且不能超過能繁母豬的市場價格。 《辦法》明確,對于中西部地區,在地方財政補貼30%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50%,農戶實際承擔的保費比例為20%。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地方財政可以適當提高保費補貼比例,也可動員龍頭企業承擔一部分保費,以進一步降低農戶的保費負擔。對于東部地區,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的保費由地方財政部門和養豬戶共同承擔,地方財政部門的補貼比例由省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辦法》要求,地方要根據本地財政狀況、能繁母豬飼養情況和養豬戶承受能力,制訂具體的保費補貼方案、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和相關推動措施,切實落實有關各方責任,擴大能繁母豬保險的覆蓋面。同時,要會同保險公司,制定能繁母豬保險的具體保險條款、賠付責任承擔辦法等具體事項。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地方可以采取以險養險、費用補貼等多種措施,支持保險公司開展業務。 中央財政今年已安排11.5億元,在中西部地區正式啟動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工作。同時,為盡快啟動能繁母豬保險費補貼工作,財政部正在辦理補貼資金撥付手續,第一筆保費補貼資金5.58億元將于近日撥付到位。(欣文) 又訊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為應對豬肉價格上漲,促進生豬生產和豬肉供應,中央財政擬從五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促進生豬生產和市場穩定。 一是建立并實施能繁母豬保險與補貼制度,保護母豬生產能力。近日財政部下發《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能繁母豬的保費補貼力度。辦法規定,對中西部地區,在地方財政補貼30%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50%,農戶實際承擔的保費為20%。為盡快啟動能繁母豬保險費補貼工作,財政部正在辦理補貼資金預撥手續。第一筆保費補貼資金5.58億元將于近日撥付到位。同時,中央財政將負擔能繁母豬補貼資金11.25億元,近日將全部撥付地方。 二是加大對疫病防疫的財政支持力度。目前,中央財政已按負擔比例,撥付口蹄 疫免疫疫苗補助經費2.2億元以及全部散養豬藍耳病免疫疫苗經費2.85億元。對豬藍耳病及口蹄 疫實行強制撲殺的撲殺經費也做好預算安排。同時,財政部將隨時關注疫情發展情況,結合疫苗生產能力及時與相關部門研究規模養殖場藍耳病免疫政策。 三是落實低收入群體生活補助。根據今年豬肉等副食品漲價情況,財政部已及時撥付低保人員補助資金4.7億元、家庭經濟困難大中專在校生補助資金2.77億元。 四是支持生豬良種培育,推進生豬生產科技進步。中央財政決定對能繁母豬使用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給予適當補貼。目前財政部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補貼范圍、標準、數量等問題,以盡快落實生豬良種補貼。 五是對生豬調出大縣給予適當獎勵,大力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生產積極性。財政部正抓緊研究制定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辦法,包括獎勵范圍和獎勵標準等。獎勵資金由地方政府主要用于促進生豬生產。 據介紹,除上述財政補貼或支持政策外,中央財政還將安排專項資金做好豬肉儲備等方面工作,以有效調節市場供求;支持建立健全生豬生產、豬肉及其他副食品的統計分析與市場監測預警體系,以及時提供生產與市場導向信號。同時,為確保補貼資金按時如數補貼到位,中央財政要求各地切實做好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確保補貼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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