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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改委:審慎干預市場價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3:22 經濟觀察網
據新華社電 據國家發(fā)改委30日介紹,針對當前價格總水平上漲較快、市場價格行為不規(guī)等問題,發(fā)改委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控制政府提價措施的出臺,審慎采取價格干預措施,規(guī)范市場價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切實做好穩(wěn)定價格總水平的工作。 發(fā)改委要求各地凡是居民消費價格平均漲幅已突破當地預期調控目標較多的地方,年內原則上不得出臺除促進節(jié)能環(huán)保外的、新的政府調價措施。 發(fā)改委強調,未列入定價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均應由市場調節(jié),正常情況下政府不應直接干預。遇突發(fā)事件或嚴重自然災害引起價格顯著上漲,確需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要報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或授權,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通知要求,經營者或者行業(yè)組織不得以會議紀要、協調價格、價格聯盟等形式串通定價、聯合提價。要嚴肅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通知要求各地在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對低收入群體生活影響較多時,及時采取調整社會保障標準、發(fā)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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