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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建議:資源稅費應該提高到合理水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5:48 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29日建議,我國應將資源稅費提高到合理水平,提高企業自發的節約能源和資源使用的積極性,以緩解當前經濟發展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壓力。 林毅夫在北京大學舉行的“CCER中國經濟觀察第十次報告會”上指出,目前我國資源稅費極端不合理,不僅成為導致中國目前收入差距擴大和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癥結之一,也進一步加劇了中國經濟發展所面臨的資源與環境壓力。 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占全球總量的5.5%,但能源的消耗占世界總量的15%,給環境造成很大壓力。 林毅夫認為,資源稅費低是加劇我國當前環境和資源壓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改革開放后,我國允許民營和三資企業進入資源開采業,但由于國有礦山企業背負著退休人員和冗員等社會負擔,為了補貼國有礦山企業,國家只征收極少的資源稅和資源開發補償費。盡管上世紀90年代初礦產資源價格開始和國際接軌,但我國資源稅費仍然維持在原來水平沒有改變,開礦因此變成一個暴利行業。 林毅夫建議,應該把資源價格提高到一個合理的水平,對于環境的要求應該有比較高的標準、違規懲罰力度和執行強度,使守法成本低于違法成本。此外,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制定干部考核和升遷指標,使得地方干部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時有積極性去引導、監督企業節約能源、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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