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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企業收匯管理放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9:56 大洋網-廣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 方利平)在巨額外匯儲備的壓力下,為了促進國際收支的平衡,藏匯于民,國家放寬了對進出口企業收匯的管理。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廢止〈出口收匯考核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停止對進出口企業的收匯考核工作和相應的獎懲和分類管理措施,通知自7月1日起生效。 《通知》指出, 外匯局在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單發放、出口收匯自動核銷企業資格核定等業務時,不再實行按出口收匯考核等級進行區別對待管理。出口收匯核銷單發放仍實行按需發單,對嚴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進出口單位實行控制發單。 1999年3月,國家外匯管理局與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共同建立了出口收匯考核制度,聯合對擁有進出口權的各類企業的出口收匯業務進行考核。 根據當時的《出口收匯考核試行辦法》,對擁有進出口權的各類企業的出口收匯業務要進行考核,根據出口收匯率的高低,將進出口企業劃分為“出口收匯榮譽企業”、“出口收匯達標企業”、“出口收匯風險企業”和“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4個等級,并且給予4個等級的企業不同的獎懲措施,出口收匯榮譽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在管理環節上簡化手續,對出口收匯風險企業和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銀行發放貸款時要從嚴掌握。該制度的實施對督促進出口單位出口足額收匯、及時核銷,防止逃套匯行為,完善出口收匯管理等發揮了較大的作用。 不過,近年來,巨額的外匯儲備給我國宏觀經濟調控帶來了諸多壓力,從去年起,國家不斷推出措施鼓勵藏匯于民和投資境外。業內人士分析稱,出口收匯考核的取消有利于藏匯于民,可減少央行的外匯儲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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